贵阳市花溪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度区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贵阳市花溪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度区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5-03-19 14:31:35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花溪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91年,与民政局合署办公,1993年实现了计划单列,由副局级单位升格为正局级单位,并配备了专职理事长。残联承担着全区的残疾人扶贫解困、康复服务、教育就业、法律维权等工作。负责全区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劳动能力评估、就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安置就业和协助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组织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开业;创建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开展残疾人扶贫解困等工作;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训练及服务;提供康复医疗、训练指导、心理疏导、知识普及、残疾人亲属培训、管理训练器材制作、用品用具服务及相关社会服务;开展文化知识培训及文体活动的开展。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花溪区残疾联机关是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内设机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单位)预算为汇总预算,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即为单位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花溪残联机关总编制人数15,在职实有人数10人(其中:参公编制5名,实有人数2名;事业编制10名,实有人员8人),参公退休8人,事业退休2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的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省委十三届五次、市委十一届九次、区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高质量推进党的建设,为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作风保障、纪律保障。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谋划。积极谋划2025年残疾人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省市部门的沟通对接,紧紧围绕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坚持政治站位,推动各项残疾人工作部署谋深谋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学懂弄通做实,推动残疾人工作整体跃升,力争在省市作表率、走前列。三是进一步强化资金执行。严格履行残疾人资金执行使用真实、准确、合规的要求,加大督促力度、加快项目进度、加强资金监管,对资金的拨付使用、台账信息登记等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资金使用,使各项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真真切切落实到位。四是进一步强化服务质量。认真总结残疾人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基层服务残疾人能力建设,以多形式多样化的服务满足残疾群众的服务需求,做好残疾人基本状况和服务需求信息采集,实行“一人一案”精准服务,把党和政府的惠残政策、助残举措落实到每一位残疾人身上,不断提升残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011.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11.84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011.8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本单位无所属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011.8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11.84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8.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万元,其他支出73.28万元。本年支出中:基本支出383.08万元,较上年减少33.7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628.76万元,较上年减少9.0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残疾人事业预算支出。项目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其中: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40.26万元,较2024年减少23.49万元,原因:减少残疾人慰问等预算支出;残疾康复支出384.6万元,较2024年增加22.67万元,原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增加;机关服务费3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残疾人就业、扶贫和培训125.62万元,较2024年减少8.25万元,原因:减少残疾人创业就业预算支出;残疾人体育3万元,较2024年减少3万元,原因:压缩文体宣传经费;用于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73.28万元,较2024年相比无变化。本单位无所属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减少42.83万元,减少4.06%,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残疾人事业预算支出。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减少42.83万元,减少4.06%,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残疾人事业预算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011.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11.8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938.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3.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11.8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8.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万元,其他支出73.28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011.8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42.83万元,减少4.06%,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残疾人事业预算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5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08万元,项目支出555.48万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4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08万元,较上年减少33.7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555.48万元,较上年减少9.0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残疾人事业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5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3.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0.79万元,公用经费19.0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3.28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用于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73.28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73.28万元,较2024年相比无变化。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2025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

2.5万元,较上年增加0.72万元,上升40.5%,减少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万元,较上年增加0.02万元,上升25%,减少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接待预算。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残联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4万元,较上年增加0.7万元,上升41.2%,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我单位2025年未安排大型政府采购项目,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3.7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办公服务等采购。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本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2025年花溪区残疾人联合会预算资金101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08万元,项目支出628.76万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一是通过开展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年度工作,为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为肢体、视力、精神、智力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努力提高受助残疾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二是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年度工作,为残疾人提高职业技能培训水平,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助学、送教上门服务,提高残疾人教育水平,通过“阳光家园”项目年度工作的实施,帮助残疾人得到托养照料。三是为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建设改造,改善残疾人居家环境,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四是为残疾人开展文体宣传服务,使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改善,让残疾人特殊艺术发展整体水平有所提升。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本单位涉及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二个,一是花溪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资金预算170万元,目标是为花溪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水平。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二是经开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资金预算185.67万元,目标是为经开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水平。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附件2:2025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表(区残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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