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本级)

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本级)

发布时间:2024-03-04 17:0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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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全域旅游业发展、全区全域旅游的综合执法,指导全域旅游工作;提出全域旅游业发展的建议、拟定旅游业管理的规章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全区全域旅游的综合执法。

(2)根据花溪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花溪全域旅游发展计划及总体规划,统筹全域旅游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以青岩古镇、湿地公园(花溪公园)、天河潭等为重点区域的保护、管理、建设和开发工作。

(3)牵头全域和重点景区(景点)的旅游规划编制和旅游项目建设的初审和申报工作;参与协调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统筹协调涉旅重点区域的土地规划、城市规划、林业规划等专项规划及管理工作。

(4)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全域旅游市场开发方案并组织实施;以“旅游+”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研究制定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措施并指导实施;统筹协调全域范围内、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酒店等旅游服务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涉旅重点区域的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

(5)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标准并按照标准组织实施;申报和指导旅游区(点)的等级评定;申报和指导星级宾馆酒店的评定和建设;申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6)统筹协调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范全域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加强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全域旅游综合执法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域涉旅重点区域的其他综合执法或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设置的涉旅派出机构的工作。

(7)统筹协调开展全域旅游整体形象宣传、重大旅游推广促销活动、全域重点旅游节庆活动、旅游会议和与旅游相关的大型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8)推动旅游交流与合作;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国家、省、市制定的出境旅游政策,管理区内旅游涉外事务。

(9)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域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加强对旅游经营体制改革的指导,促进旅游企业的发展。

(10)统筹协调全域涉旅重点区域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监督,协助税收征管等工作;统筹协调全域涉旅重点区域(青岩古镇、湿地公园、天河潭等)的统计、物价、审计、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城市管理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8月3日成立,根据职责,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设内设机构6个(正科级),分别是:党政办公室、财政审计部、规划建设部、对外联络部,产业发展部、应急管理部,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旅管委下设三个二级事业单位,分别是花溪区青岩景区管理处、花溪全域旅游和文化事业发展中心、花溪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其中:花溪区青岩景区管理处、花溪全域旅游和文化事业发展中心纳入委机关核算;花溪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独立核算。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因本部门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文旅委本级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花溪区青岩景区管理处、花溪区文化和全域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构成:

1.旅管委核定行政编制15名,总编制不超过20名。设党工委书记1名(由区委主要领导同志兼任),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1名(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兼任),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1名(分管常务工作,正县级),党工委副书记1名(副县级),管委会副主任1名(副县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9名。文旅委行政人员实有人数为12人。

2.花溪区青岩景区管理处核定编制14个,本年实际在岗12人;

3.花溪区文化和全域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0个,本年实际在岗9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工作效率

一是持续抓好主题教育,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集中学、专题学、网上学、自主学等多形式督促各党员干部持续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及党风廉政建设,利用干部“六上”活动契机,将学习同中心工作、重要工作相结合,推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二)加强安全管理,提升应急水平

一是重点把握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大方向,加强学习安全应急工作新形势、新方式,更好地适应文旅市场发展,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持续统筹抓好区域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责任落实到各个主体。二是切实督导各景区景点及文旅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坚持长效安全管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按“三张清单”的标准进行台账式管理,及时消除和整治安全隐患,确保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旅游秩序持续稳定。三是持续强化联动,与区文旅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行业部门联合开展综合检查,紧盯涉水安全、森林防火、燃气安全等领域,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在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前后及各类活动期间统筹做好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做好指导协调、现场督导、监督检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责任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企业、各景区景点责任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提高,督导定期开展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层层培训、完善应急管理预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加强主体培育,推动业态升级

一是推动民宿和研学旅行业态向产业化、品牌化迈进。统筹区旅文公司开展成立花溪区民宿行业协会、申报花溪区民宿产业公共品牌等工作,搭建花溪“民宿主+民宿协会+平台公司”公共平台,整合区内民宿资源,促进花溪区民宿产业统一、规范、规模发展。持续推动研学旅行产业发展,以青岩、板桥艺术村等为承载地,统筹指导花溪文旅企业开展文旅融合研学产业策划、推进工作。二是强化业态管理和开发。依托花溪区环境优势、人文优势和品牌优势,根据市场变化更新经营性项目或新增标志性经营项目。在十字街通过创新服务项目、经营方式、促销活动突出商业特色,根据市场多元化需求,对十字街业态进行设计定位、运营管理、机制规范,逐渐实现十字街商业的系统化、整体化,形成品牌、商品、客流三者互动,改变原有各自为政的店面经营。三是整合文旅资源,激发市场潜能。深入挖掘“八大文化”,丰富文旅产品供给,锻造花溪文旅品牌。指导青岩古镇、天河潭公司、中铁文旅、十字街、出山里、夜郎谷等平台公司申报文旅融合创新示范项目,盘活十里河滩闲置资源,高质量发展绿色生态旅游。

(四)加强宣传推介,抓住流量经济

一是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建立政府、行业、媒体、公众等多主体共同参与的营销联动机制,运用网络营销、公众营销、节庆营销等多种方式,寻求行业、媒体、公众等多主体参与,运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进行全域旅游宣传推广,形成全方位的营销格局。紧盯重要节假日、重要节庆活动,做好宣传推介,持续扩大“秀美花溪”品牌影响力。二是持续推出优秀的文旅品牌活动。以“爽爽贵阳 秀美花溪”为核心品牌,策划并开展好四季主题活动,丰富花溪旅游新玩法,打造新热点,培育新动能,释放新活力,拓展新业态,刺激新消费。

(五)加强招商引资,注入市场活力

一是持续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利用花溪的生态优势、自然优势、文化优势、产业优势,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大对目标地区的招商引资,提升花溪影响力,促进产业化水平迈向更高台阶。二是强化闲置低效旅游项目盘活工作的推进力度,按照省市攻坚专班办公室有关要求,结合我区项目盘活实际,分类对照盘活标准,强化调度频次,补齐差距短板,进一步增加项目营收和接待人次,确保“青岩·寻坊”项目、天河潭景区提升建设项目配套项目盘活销号。

(六)加强项目建设,推动产业发展

一是继续推进花溪风景名胜区黔陶峡谷景区详细规划编制,争取2024年6月底获得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复。二是持续推进花溪十里河滩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打通景区内部交通,让花溪公园、十字街、十里河滩、黄金大道联动发展。三是大力推进乡贤里、云顶暗夜暮曙、高坡晚霞星宿营地、微宿厂房建设、街上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形成文旅经济新的增长极。三是推进旅居新产业。加快推进市级示范点的建设,从“独栋、混居、农家乐转型”三个层面梳理清楚可用闲置农房,建立台账,制定相关标准和运行机制,研究清楚政策扶持和产业奖励措施;加大招商力度,加快推进示范打造的20栋建设力度,确保年底完成目标任务。四是推进景区智慧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各A级景区、特别是3A级景区和十里河滩的智慧化管理和服务提升,完善功能设施、配齐补足游客监测预警等智慧管理建设。加强智慧旅游管理,推进涉旅资源、数据的共建共享,构建覆盖全域旅游的产业运行监测体系,利用大数据为景区、涉旅企业、酒店等提供行业指导。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花溪区青岩景区管理处、花溪全域旅游和文化事业发展中心预算。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7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79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本部门支出收入总额较上年减少1035.77万元,原因为项目资金减少。其中:2070101(行政运行)473.70万元,较上年减少49.24万元;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万元,较上年减少103.52万元。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33.7万元,较上年减少960.51万元,原因为应对各级下达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而压减项目资金;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万元,较上年增加21万元,原因为职工缴费基数调增;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原因为职工缴费基数调增;2210201(住房公积金)56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79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99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3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万元。

本部门支出预算总额较上年减少1035.77万元,原因为项目资金减少。其中:2070101(行政运行)473.70万元,较上年减少49.24万元;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万元,较上年减少103.52万元。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33.7万元,较上年减少960.51万元,原因为应对各级下达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而压减项目资金;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万元,较上年增加21万元,原因为职工缴费基数调增;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原因为职工缴费基数调增;2210201(住房公积金)5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7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较上年减少1035.77万元,原因为项目资金减少。其中:2070101(行政运行)473.70万元,较上年减少49.24万元;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万元,较上年减少103.52万元。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33.7万元,较上年减少960.51万元,原因为应对各级下达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而压减项目资金;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万元,较上年增加21万元,原因为职工缴费基数调增;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原因为职工缴费基数调增;2210201(住房公积金)56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799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3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万元。

本部门支出预算总额较上年减少1035.77万元,原因为项目资金减少。其中:2070101(行政运行)473.70万元,较上年减少49.24万元;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万元,较上年减少103.52万元。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33.7万元,较上年减少960.51万元,原因为应对各级下达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而压减项目资金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万元,较上年增加21万元,原因为职工缴费基数调增;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原因为职工缴费基数调增;2210201(住房公积金)5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1.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为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5.3万元;项目支出163.70万元。

2.本年支出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2070101(行政运行)473.70万元,较上年减少49.24万元;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万元,较上年减少103.52万元。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33.7万元,较上年减少960.51万元,原因为应对各级下达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而压减项目资金;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万元,较上年增加21万元,原因为职工缴费基数调增;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原因为职工缴费基数调增;2210201(住房公积金)56万元。

3.本年基本支出635.3万元,较上年增加28.26万元,原因为本年增加调进人员,导致工资津贴奖金社保等费用相应增加;项目支出为163.70万元,较上年减少1064.03万元,原因为2024年原因为应对各级下达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而压减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635.3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人员经费588.20万元,公用经费47.10万元;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人员经费588.20万元,公用经费47.1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两辆(由花溪区机关事务局调拨)。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40万元,比2023年预算无增减少;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 万元,比2023年预算无增减少。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说明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为花溪区机关事务局调拨使用。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统筹协调全域旅游业发展,指导全域旅游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全域旅游的综合执法;根据花溪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花溪全域旅游发展计划和总体规划,统筹全域旅游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以“旅游+”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统筹协调开展全域旅游整体形象宣传、重大旅游推广促销活动、全域重点旅游节庆活动、旅游会议和与旅游相关的大型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等工作。紧扣“强省会”战略,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按照省、市、区关于“强省会”五年行动和大力推动旅游产业化的工作部署,以“六抓”为工作导向,抢抓贵阳贵安融合发展和“强省会”战略实施重要机遇,提升旅游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将花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为贵州省贵阳市旅游名片。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文旅委规建部、产业部、对外联络部、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履行各部门职责开展相关文旅活动及规划编制等工作。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7.10万元,其中:办公费39.10万元、工会经费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比2023年同口径预算减少0.14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较上年预算有所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 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457.03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办公家具、通用及专用设备等457.03万元,房屋0平方米,车辆0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4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63.70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4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2个,一是管委会专项运转经费,金额30万元,主要用于管委会日常运转工作;二是花溪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金额133.7万元,主要用于文旅委规建部、产业部、对外联络部、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履行各部门职责开展相关文旅活动及规划编制等工作等等。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文旅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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