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及填报口径说明

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及填报口径说明

发布时间:2022-01-21 15:25: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全域旅游业发展、全区全域旅游的综合执法,指导全域旅游工作;提出全域旅游业发展的建议、拟定旅游业管理的规章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全区全域旅游的综合执法。(2)根据花溪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花溪全域旅游发展计划及总体规划,统筹全域旅游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以青岩古镇、湿地公园(花溪公园)、天河潭等为重点区域的保护、管理、建设和开发工作。(3)牵头全域和重点景区(景点)的旅游规划编制和旅游项目建设的初审和申报工作;参与协调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统筹协调涉旅重点区域的土地规划、城市规划、林业规划等专项规划及管理工作。(4)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全域旅游市场开发方案并组织实施;以“旅游+”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研究制定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措施并指导实施;统筹协调全域范围内、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酒店等旅游服务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涉旅重点区域的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5)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标准并按照标准组织实施;申报和指导旅游区(点)的等级评定;申报和指导星级宾馆酒店的评定和建设;申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6)统筹协调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范全域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加强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全域旅游综合执法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域涉旅重点区域的其他综合执法或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设置的涉旅派出机构的工作。(7)统筹协调开展全域旅游整体形象宣传、重大旅游推广促销活动、全域重点旅游节庆活动、旅游会议和与旅游相关的大型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8)推动旅游交流与合作;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国家、省、市制定的出境旅游政策,管理区内旅游涉外事务。(9)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域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加强对旅游经营体制改革的指导,促进旅游企业的发展。(10)统筹协调全域涉旅重点区域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监督,协助税收征管等工作;统筹协调全域涉旅重点区域(青岩古镇、湿地公园、天河潭等)的统计、物价、审计、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城市管理工作。(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构成情况,包括行政单位以及各类型事业单位情况,其中:部门本级必须公开具体构成处室及个数,无所属单位的须进行说明。

(三)部门人员构成:阐述总编制人数、在职实有人数、离退休人员人数,区分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军转干编制、后勤服务人员等情况。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一是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以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工作,指导文学及艺术创作生产、文化品牌塑造等工作。

二是做好红色文化业态提升工作。围绕花溪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业态提升及文创产品研发工作,指导花溪旅文投开展红色研学主题展示、红色文化产品开发等工作。

三是做好乡村旅游品牌提升工作。围绕“天天六月六”等花溪乡村旅游品牌文化挖掘、业态提升及文创产品研发工作。指导龙井村、镇山村、扰绕村等地开展花溪民族民俗乡村旅游业态提升。

四是做好全区文化事业发展和研究工作。开展花溪公园、青岩古镇、历史文化、乡贤文化等挖掘、收集、整理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947.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94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0.10万元;项目支出为1187.10万元,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二级单位预算。本单位及二级单位的部门预算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621.36万元,原因为本年项目支出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本部门收入总额为1947.20万元,较上年减少621.36万元,原因为项目开展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中:2070101(行政运行)654.95万元,较上年增加126.61万元;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7.10万元,较上年增加5.24万元;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000万元,较去年减少430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50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8.50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5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1.本部门本年支出总额为194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0.10万元;项目支出1187.10万元。

2.本年支出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2070101(行政运行)654.95万元,较上年增加126.61万元;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7.10万元,较上年增加5.24万元;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000万元,较去年减少430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50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8.50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5万元。

3.本年基本支出760.10万元,较上年增加136.76万元,原因为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社保等费用相应增加;项目支出为1187.10万元,较上年减少758.12万元,综合原因为本年项目经费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947.20万元,支出总预算为1947.20万元,分别较上年减少621.36万元,原因为项目开展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为1842.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为44.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947.20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为别为基本支出760.10万元,其中:2070101(行政运行)654.95万元,较上年增加126.61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50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8.50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5万元。项目支出1187.10万元,其中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7.10万元,较上年增加5.24万元;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000万元,较去年减少43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760.10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人员经费694.75万元,公用经费65.35万元;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人员经费694.75万元,公用经费65.3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按照年初预算批复数公开;符合规定在部门预算中列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的,按批复公开。

2021年委机关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1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30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两辆。

旅管委及下设二级核算单位花溪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统筹协调全域旅游业发展,指导全域旅游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全域旅游的综合执法;根据花溪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花溪全域旅游发展计划和总体规划,统筹全域旅游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以“旅游+”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统筹协调开展全域旅游整体形象宣传、重大旅游推广促销活动、全域重点旅游节庆活动、旅游会议和与旅游相关的大型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等工作。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一、旅游宣传:1、做好“溪山春兴”美术/书法系列活动前期宣传;2、配合做好花溪之夏艺术节涉旅板块宣传营销及系列子活动;3、策划活动为板桥艺术村引流;4、配合做好高坡“四月八”民族节庆活动;5、开展村游花溪·天天“六月六”活动;6、农旅融合系列活动;7、体旅融合系列活动;8、旅游产品推广;9、花溪文旅新媒体宣传运营 ;10、夏良文化艺术节;11、2021年项目尾款。

二、旅游文化事务综合业务:1、开展花溪文化+旅游融合系列活动;2、开展体育+旅游融合系列活动;3、开展板桥艺术村创意文化旅游系列活动;4、实施花溪区全域文化旅游数据采集服务项目;5、实施花溪区景区信息化建设提升项目;6、实施“花溪旅游”微信公众号代运营服务项目;7、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 8、花溪山地运动休闲度假区策划及概念性规划;9、花溪公园服务配套项目(乡贤里)规划设计方案;10、花溪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21-2025);11、花溪区十字街区域业态策划方案;12、花溪生态体育公园规划方案;13、花溪区乡村旅游发展补助资金。14、文化旅游图书征编工作;15、全区文化事业发展和研究工作;16、花溪研学产业培育工作;17、花溪全域旅游品牌策划、塑造工作;18、乡村旅游品牌提升工作;19、红色文化业态提升工作;20、文旅夜间经济业态培育工作。21、实施扩容增量工程,打造全域旅游目的地22、实施快旅慢游工程,打造全省旅游集散地。23、实施要素提升工程,打造高品质旅游业态。24、实施融合发展工程,打造国家级全域文化旅游创新区25、实施整体营销工程,打造特色旅游形象。26、实施满意服务工程,打造国内一流服务品牌。27、实施综合管理工程,构建旅游现代治理体系。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今年我单位本级及下属1家二级单位的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37万元,上升63.45 %。增加原因为本年将职工餐费人均每月500元纳入办公经费核算。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 政府采购情况:无政府采购。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今年年初,本单位及下属1家二级单位的国有资产合计246.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35万元,固定资产196.29万元。文旅委机关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000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根据《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动花溪区旅游业“井喷”增长的实施意见》(花党发[2017]8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持续推动旅游业“井喷”增长,努力把花溪打造成为以生态为特色的世界旅游名城先行区、核心区,本年安排此项目预算1000万元。

(六)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附件2: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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