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发布时间:2015-09-09 09:40:3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区经济和社会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交给区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

  4、处理各乡(镇)、社区和区政府各部门报送区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5、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社区和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7、负责办理市人大、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区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

  8、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收集、编辑、报送市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指导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指导全区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9、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收集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社区和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10、负责拟订全区应急管理法规、政策和规划建议,指导、督促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接收、汇总、研判、报告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并指导、督促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11、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12、指导协调各乡(镇)、社区,区政府各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

  13、负责全区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审查修改或者组织起草有关规章制度草案,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行政赔偿等事项。

  14、负责接待市政府及其部门和外区(市、县)人民政府副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及区政府其他重要客人;承担外事侨务的相关工作。

  15、做好行政事务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负责区政府机关、办公室内部管理、公务车辆分配和安全保卫工作。

  16、协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督促检查各乡(镇)、社区,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执行情况。

  17、加强指导推进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行业和关键领域。

  18、强化所监管国有资产经营的财务监督、风险控制、经济责任审计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19、加强对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益保障的职责。

  20、加强对全区金融业的服务和统筹管理。

  21、办理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办公室本级、办公室所属职能机构及代管相关单位预算。具体包括:办公室本级、区国防教育办、区信访局、区应急办、区国资办、区金融办、区人防办、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采购中心、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区群工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1.区政府办公室本级(含区国防教育办、区信访局、区应急办、区国资办、区金融办、区人防办、区政府法制办)编制数52名,在职实有人数38人,离退休人员32人。

  2.区政务服务中心编制数10名,在职实有人数9人。

  3.区政府采购中心编制数5名,在职实有人数5人。

  4.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编制数2名,在职实有人数1人。

  5.区群众工作中心编制数15名,在职实有人数14人。

  二、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1374.0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行政运行637.55 万元,占预算资金的46.4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98万元,

  占预算资金的50.80%;医疗保障38.52万元,占预算资金的2.8%;;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含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676.07万元,占预算资金的49.20%;项目支出698万元,

  占预算资金的50.8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数为637.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生活费以及维持正常运转的公用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拨款数为6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政府办公室正常运转、政务信息化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通讯指挥调度等项目专款支出。

  3、医疗保障财政拨款数为38.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及事业、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三)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预算为2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万元。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花溪区政府办公室本级因公出国(境),年初未列预算,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上级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再安排支出。

  附件:1、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年度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xls

  2、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

  3、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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