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办公室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办公室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9-10-12 10:4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办公室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19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花溪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及下属1个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人大常委会机关,设“一室七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全额事业单位1个,为花溪区人大代表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总编制29人,包括行政编制24人、全额事业编制5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50人,其中在职人员21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7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实施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新时代、承担新使命、开启新征程,为把花溪打造成为贵阳开放发展的增长极、中高端大众消费品制造核心承载区和国家全域文化旅游创新区奋力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常委会集体职能,扎实做好部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开展监督,依法对监察委员会工作开展监督,强化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开展专题调研,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依法开展人事任免。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加强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四)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五)有效加强代表工作。加强代表服务保障,用好代表联络平台,畅通代表知情晓政渠道,强化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培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

(六)持续推动自身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议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持加强制度建设,抓好专委会和工委建设,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工作联系,加强与各级人大的交流。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9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2.73万元,上年结转108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990.73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691.05万元,项目支出299.68万元。2019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1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刚需支出的增加;项目支出减少5.7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了机关行政运行经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9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2.73万元,上年结转108万元。较上年增加1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刚需支出的增加;项目支出减少5.7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了机关行政运行经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90.7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0101)行政运行620.6万元,(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4.28万元,(2010104)人大会议85.4万元,(2010106)人大监督18万元,(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37万元,(2010108)代表工作30万元,(2010109)人大信访工作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8.3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65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05万元(人员经费647.1万元,公用经费43.95元),较上年增加21.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刚需支出的增加;项目支出299.68万元,较上年减少5.7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了机关行政运行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9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2.73万元,上年结转108万元。较上年增加15.8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刚需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99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05万元,项目支出299.68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21.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刚需支出的增加;项目支出减少5.7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了机关行政运行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1.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7.1万元,公用经费43.95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0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9.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1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8.33%,减少原因是因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95万元,较上年增加4.21万元,增长10.59%,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及工会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84.28万元。

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2019年预算数(万元)

绩效目标

1

区人代会、人大常委会及其他会议经费

80

保证了年度内区级人代会、人大常委会及其他会议的顺利召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等

2

机关行政运行经费

104.28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等等.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点击下载附件:花溪区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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