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人大机关2017年部门预算调整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①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②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③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④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⑤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⑥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⑦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⑧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⑩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溪区人大机关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行政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设“一室六委”: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3、机关人员构成
总编制数24名(实有人数23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在职实有人数19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4名(在职实有人数4名)。
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人数29名,其中:离休干部2名,退休干部职工27名。
二、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度年初部门预算835.66万元,调增12.18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847.84万元,调增1.46%,主要为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经费增长。
1、按支出功能分类:行政运行年初安排529.59万元,调减14.79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514.80万元,占预算资金的60.7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安排285.4万元,调增2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305.4万元占预算资金的36.02%;医疗保障20.67万元,调增6.97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27.64万元占预算资金的3.26%。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含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550.26万元,调减7.82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542.44万元,占预算资金的63.9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公积金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职工车改后交通补贴、公车运行费用等;项目支出年初部门预算为285.4万元,调増20万元 ,预算资金为305.4万元,占预算资金的36.02%。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调整后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数为51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生活费以及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的公用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拨款数为305.4万元,专项工作经费使用主要用于:宣传人大工作,每年区人代会例会及各类会议开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开展专题视察检查调研工作,代表履职能力提升进行学习培训和下拨各乡(镇)、社区每年四次以上区代表活动经费,机关信访,保障机关运转专项工作经费等。
另:安排机关运转经费85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维护维修、职工外出差旅费、购置办公设备、机关帮扶工作、补充开支人员、车辆定额安排不足后行政办公费用和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3、医疗保障财政拨款数为27.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三)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年初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6万元,根据机关全年“三公“经费安排使用情况,在今年9月份部门预算作调整时调减4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年初预算少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较年初预算少2万元。公车改革后机关保留车辆5辆,今年未安排车辆购置经费预算。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因公出国(境),年初未列预算,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上级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再安排支出。
(四)2017年度部门预算调整后机关运行经费为45.66万元,其中其他交通费用28.46万元,工会经费6.65万元,缴纳残保金2.5万,其余是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定额车辆运行维护费等8.05万元。预计全年政府采购金额3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5万元,人大刋物及其他办公及会议资料印刷费12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类)人大事务(20101款)行政运行(2010102项)。指行政机关基本支出,含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份。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类)人大事务(201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102项)。指行政机关完成专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类)人大事务(20101款)人大会议(2010104项)。指每年召开人代会例会会议费、人大常委会会议费及其他各类会议和工作交流(研讨)会等会议经费。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类)人大事务(20101款)人大监督(2010106项)。指人大常委会及各工委组织开展会前调研和专题视察、检查工作经费。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类)人大事务(20101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010107项)。指为区、乡两级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开展各类培训的费用。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类)人大事务(20101款)代表工作(2010108项)。指每年各代表小组或联组开展四次以上代表活动、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和代表补选工作经费。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201类)人大事务(20101款)人大信访工作(2010109项)。指人大领导接访工作和机关信访室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经费。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210类)医疗保障(21005款)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费。
四、部门预算调整表
表1:部门收支调整预算总表
表2:部门收入调整预算总表
表3:部门支出调整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调整预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调整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调整预算总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预算总表
贵阳市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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