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贵阳市花溪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19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贵阳市花溪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是2012年成立的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前身为“花溪区生态工业(石材)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2016年10月更名为“贵阳市花溪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区委、区政府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负责执行花溪区产业园区协调发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产业园区建设和开发的决策部署,负责承办全区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招商引资、经济协作、投资服务等配套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花溪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区委、区政府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管委会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农业产业园区办、工业产业园区办、商贸物流产业园区办、大数据产业园区办、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办等6个内设机构。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单位总编制33人,全部为全额事业编制,其中事业管理岗位编制27人,专业技术岗位编制5人,事业工勤人员编制1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25人,其中事业管理人员19人,专业技术人员5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无离退休人员。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执行并完成花溪区产业园区协调发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产业园区建设和开发的决策部署,负责承办全区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招商引资、经济协作、投资服务等配套服务工作。
1.根据贵阳市和花溪区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起草园区建设的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依法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园区环评、地灾、压覆矿报告,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
2.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园区内土地的储备、一级开发和报批工作;组织、协调园区内的给排水、供电、道路、通信、燃气、雨污管网等各类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开工、质量监督及工程验收工作,协同实施园区内征地拆迁的事务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园区内违法建筑的管控及拆除工作;协同做好园区内水源及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
3.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收集、整理园区投资项目信息;建设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健全园区招商引资网络;完善项目档案;通报园区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发布园区拓商服务信息,及时管理和维护园区网站;编制招商服务宣传资料,做好园区的投资洽谈、对外宣传、项目推介和签约工作;针对重大项目入驻,建立跟踪服务机制,设立绿色通道,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建设。
4.负责按照各园区的产业布局定位,推进园区产业调整,促进园区企业分类入园,实现集聚发展,形成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产业布局,努力提高产业集中度;强化园区在产业发展中的先导、龙头作用,通过招商引资,积极承接产业梯度转移,引进一批效益好、对区域经济带动性强的大型项目入驻园区;积极引导、帮助企业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升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争取各级项目资金扶持。
5.做好园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调研和预测工作,建立园区统计指标体系;对固定资产投资、销售收入、增加值、利税、招商引资和主导产品产量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研究,统计上报园区各项有关经济数据。
6.负责做好中央、省、市、区重大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做好入园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依法代办入园投资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协助企业办理土地申报、环境评价等手续,帮助入园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入园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履行,对入园企业的生产运行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服务;加大在建项目服务力度,促进项目尽快投产、达产;配合做好园区内治安巡逻的相关工作。
7.负责筹集、协调、调度、管理园区开发建设所需资金;拓展与各投融资公司和企业合作的渠道,通过生产要素的整合、配置,以基础设施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出让为条件,采用多种形式,吸引银行、企业、社会资金参与土地一级开发,以市场化方式推进园区建设。
8.综合指导各产业园的工作,承担区产业园区协调发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876.9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6.99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876.9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316.99万元,项目支出1560万元。2019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1214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36万元,主要原因是较年初在职人员增加1人,增加相应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减少12165.08万元,主要原因是花溪区电子商务及服务外包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由区财政安排其他渠道资金支付。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87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6.99万元。较上年减少1214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36万元,主要原因是较年初在职人员增加1人,增加相应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减少12165.08万元,主要原因是花溪区电子商务及服务外包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由区财政安排其他渠道资金支付。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76.9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0350)事业运行支出269.3万元,(2101102)事业医疗保险支出22万元,(2101199)事业工伤保险支出0.7万元,(2080505)事业养老保险支出24.99万元,(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0万元,(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99万元(人员经费297.59万元,公用经费19.4元),较上年增加19.36万元,主要原因是较年初在职人员增加1人,增加相应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560万元,较上年减少12165.08万元,主要原因是花溪区电子商务及服务外包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由区财政安排其他渠道资金支付。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7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6.99万元。较上年减少12145.72万元,主要原因是花溪区电子商务及服务外包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由区财政安排其他渠道资金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87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99万元,项目支出1560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19.36万元,主要原因是较年初在职人员增加1人,增加相应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减少12165.08万元,主要原因是花溪区电子商务及服务外包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由区财政安排其他渠道资金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6.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7.59万元,公用经费19.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79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5.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9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5%,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6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5.88%,减少原因是因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4万元,较上年增加7.81万元,增长67.38%,增加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人均标准提高。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500万元。
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预算数 (万元) |
绩效目标 |
1 |
园区发展 专项资金 |
1500 |
完善园区道路建设、园区保洁、规划编制、电力、网络、国防光缆迁改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让进园区项目顺利落地。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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