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花溪区燕楼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VI-61-16、24、25、28地块》规划条件调整批后公布
按照《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建部7号令)、《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贵阳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16年第42号)及《贵阳市城乡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审批程序暂行规定》(筑规通〔2011〕18号)的相关要求,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04月17日按程序组织召开《贵阳市花溪区燕楼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VI-61-16、24、25、28地块用地规划调整专家论证会,会议原则通过。于2020年06月18日经我府批复,现就有关调整内容公布如下:
一、地块位置示意图
二、批复
三、调整后地块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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