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
标  题: 2024年下半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说明
发文机关: 花溪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12-11
施行日期: 2024-12-11
废止日期:
2024年下半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说明

2024年7月—12月,区司法局收到4份区属各部门提交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审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附件1)。

特此说明

附件1:

序号

部门

文件名称

意见日期

备注

1

区卫健局

《花溪区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实施细则(试行)》《花溪区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和《花溪区普惠托育服务补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

10.28

合法性审查

2

区农业农村局

《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项目管理指导意见》《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同审查指导意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12.9

合法性审查

3

区卫健局

《花溪区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实施细则(试行)》《花溪区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花溪区普惠托育服务补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

12.9

备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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