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拟认定为花溪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卫健发〔2025〕11号)要求。通过机构自愿申请,县级卫生健康局审核评估,现将花溪区拟认定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予以公示。如对此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邮件形式向花溪区卫生健康局家发科反映。(联系电话:0851-83620370 邮箱:1723688117@qq.com)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9日—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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