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花溪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提升办园质量,保障幼儿及家长对学前教育服务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规定,按照《贵阳贵安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筑发改收费〔2022〕718号)等文件精神,经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进行了成本测算,经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联合进行审核,在综合考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政府投入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拟适当调整全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现将《花溪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29日,有关单位和广大群众如果对《花溪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将意见进行反馈。
区教育局电子邮箱:330247623@qq.com
联系人:朱丽莎 联系电话:0851-83155085
区发改局电子邮箱:314998387@qq.com
联系人:唐 询 联系电话:0851-83627318
区财政局电子邮箱:34940087@qq.com
联系人:罗 英 联系电话:0851-88231601
附件:1、花溪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2、花溪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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