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2025年度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山塘三个责任人及山洪灾害危险区三个负责人名单公示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5年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黔水运管〔2025〕4 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5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黔水防〔202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度花溪区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水库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山塘三个责任人及山洪灾害危险区三个负责人公示如下:
附件:
花溪区水务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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