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关于开展2025年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报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市、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花溪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20日——12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花溪区户籍0—15岁(截至当年度12月31日年龄不满1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持花溪区居住证0—6岁(截至当年度12月31日年龄不满7周岁)的残疾儿童按照《贵州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执行。
三、申报条件
优先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预警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
对符合救助对象的残疾儿童,坚持“救早救小、应救尽救、自愿申请”的原则实施康复救助。
四、申报流程
由残疾儿童监护人通过微信小程序“贵阳市残疾人大数据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地户籍儿童所在户口本首页、儿童本人页、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
2.外地户籍0-6岁残疾儿童需提供儿童所在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儿童居住证(正反面)、监护人居住证及身份证(正反面)、本年度在户籍地未享受康复项目的证明(区、县级以上残联出具);
3.持残疾人证儿童需提供残疾证和定点康复机构出具的康复需求评估证明;
4.未持残疾人证儿童需提供贵阳市三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近两年疾病证明(疾病证明上需明确要康复类别);
5.儿童照片(个人免冠照片1寸)。
联系电话:83150574
花溪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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