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2024年度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山塘三个责任人及山洪灾害危险区三个负责人名单公示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 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黔水防〔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度花溪区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水库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山塘三个责任人及山洪灾害危险区三个负责人公示如下:
附件:1.2024年度花溪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
花溪区水务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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