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残联关于开展2023年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及其他用人单位:
根据《省残联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告》(黔残联发〔2023〕6 号)文件要求,现将花溪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2023年度在花溪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审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10月31日为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年审期。
三、年审方式
(一)线上年审
用人单位在贵州省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登录后,在搜索栏中输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找到办理事项后选择相应的地区点击“在线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用人单位自身情况和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
(二)线下年审
花溪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年审地点:花溪区残联残疾人就业大厅(贵阳市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人社大楼212室);联系人:赵基富;联系电话:0851-83150620
四、年审需要提供纸质资料:
⑴2023年单位每月职工工资花名册。
⑵有效期内的残疾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及复印件。
⑶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合同期在1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与残疾职工无合同的,需用人单位编制本上有安置残疾人姓名的页面。
⑷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保参保缴费明细清单、医保参保缴费明细的清单(需盖社保、医保部门章)。
⑸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请各用人单位按照《省残联 省税务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告》及本通知要求,及时做好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
贵阳市花溪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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