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下半年第三批教师资格证领取的通知
经网上申报、体检检查、现场确认等程序审核,现将2023年下半年第三批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领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2023年11月27日--12月1日上午9:00--12:00、13:00--17:00。
二、领取地址: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花溪区行政中心B区111室)。
三、领证需携带资料:
(一)户籍在花溪区域内(含贵安新区)的社会居民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二)已办理花溪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居民须携带居住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三)在校研究生需携带学生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四)如需委托代领,须签订委托书(委托书需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及上述相应资料。
四、咨询电话:0851—83155059(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
花溪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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