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下半年第三批教师资格证领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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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下半年第三批教师资格证领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4 14:44:25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经网上申报、体检检查、现场确认等程序审核,现将2023年下半年第三批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领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2023年11月27日--12月1日上午9:00--12:00、13:00--17:00。

二、领取地址: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花溪区行政中心B区111室)。

三、领证需携带资料:

(一)户籍在花溪区域内(含贵安新区)的社会居民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二)已办理花溪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居民须携带居住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三)在校研究生需携带学生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四)如需委托代领,须签订委托书(委托书需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及上述相应资料。

四、咨询电话:0851—83155059(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花溪区下半年第三批教师资格认定名单xlsx

花溪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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