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人才引进及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区委联系专家评选管理实施细则
评选条件
在区内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和较大影响,近3年来取得以下成绩之一的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或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一)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获市级科技进步奖以及其他相应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员,或在辖区重点科技企业中担任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该项目已在国家、省或市立项。
(二)在引进、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推进农业现代化方面有新突破,或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建设中业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以及其他相应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员。
2.获得国家专利权,实施后经省、市有关部门鉴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员。
3.创造性地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或在工程建设、企业技术改造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成绩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员。
(三)在工程和工艺设计方面获得市级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员。
(四)在教育工作第一线,担任班主任五年以上,被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所带班级被评为文明班级;获得市级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人员(主要完成人员);获得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市级以上优质课竞赛一等奖荣誉称号人员;被评为市级以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四有”好老师、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人员。
(五)在医疗卫生工作一线,疾病预防控制或临床实践效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特别是在疑难病症防治方面达到全市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或是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以及相对应的其他专业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员。
(六)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具有创造性研究成果,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排名在前2位的主要完成人员或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的首位专家。
(七)在文学艺术领域有较高艺术造诣、德艺双馨,获市级文艺新闻出版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入选省“五个一工程”奖的主要完成人员;获市文艺奖项的主创人员。
(八)在美术、书法、摄影等艺术创作中成果卓著,艺术创作成果入选过省文旅厅、省文联或相关艺术专业协会主办的展览活动,并获三等奖以上的艺术家。
(九)在图书馆、文博考古、文化旅游工作领域业绩显著,有专著在市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发行,有2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市级以上核心刊物发表的人员。
(十)培养运动员参加市级以上体育竞技等相关项目比赛,获得前三名的教练员;参加市级以上体育竞技等相关项目比赛,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
(十一)运用高新技术成果领办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在推广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相关负责人。
(十二)运用现代管理知识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的管理措施,有反映管理经验的论文或著作,所在单位管理水平或综合经济指标达到市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管理人员。
(十三)职业技能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工作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改造或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并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技术工人。
(十四)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组织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农村实用人才。
(十五)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农村“五治”、城市更新等领域实绩突出,在全市同领域中具有较高声誉和较大影响,获得市级相关表彰的人员(含优秀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等相关人员。
(十六)在制造业、大数据、金融、财会、商务、法律、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建设、文化旅游、司法执法及其他领域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在市级以上评比中多次获奖或在区内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的其他人才。
(十七)与区内合作有实际效果,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省内外专家,经确认,可授予花溪区荣誉优秀专家称号。
评选程序
区委联系专家评选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委人才办组织实施:
宣传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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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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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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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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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命名
服务及管理
区委联系专家的服务管理工作由区委人才办牵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主管部门和专家所在单位具体负责。
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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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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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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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服务
待 遇
管理期内的区委联系专家每年考核合格后兑现补贴1.2万元,补贴金额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对区委联系专家申报科研项目、创新创业项目经费资助等,有关部门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
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积极主动为区委联系专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参加学术会议,外出考察进修及经费方面给予支持。
花溪区委人才办宣
咨询电话:0851—8315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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