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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花溪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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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花溪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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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花溪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5-02-28 07: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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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飒所作的花溪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花溪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落实“四主四市”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一城一副四区”城市定位和“四大战略”,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深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花溪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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