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时政 | 1月19日政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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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9 10:27:07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花溪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召开

1月18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秦建军,副主任李智、赵福兰、周会智、简秀华、姚军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瞿六亿,区政府副区长李博,区人民法院院长宋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飒,区监察委员会、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区相关精神。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接受俞洋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花溪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蒋芳菊为花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职务。

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进一步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情况视察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和《区人民政府关于检查花溪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议《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制度(修订草案)》《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制度(修订草案)》《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融媒记者:任雪萍 文林)

一审|尹旭 刘林峰

二审|张雷

三审|胡流冰川

签发|戴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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