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贵州省失业保险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49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依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25]4号),经研究,决定于2025年2月1日起将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917元/人/月。请各地遵照执行。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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