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布2023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网上办事 > 便民利企服务 > 社会保障 > 社保政策

贵州省公布2023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6 10:38:03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53号),现将全省及九个市(州)2023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公布如下:

一、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7267元,同比增长6.0%;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9252元,同比增长4.9%。

二、市(州)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贵阳市99864元、六盘水市82455元、遵义市91274元、安顺市75828元、毕节市80155元、铜仁市78134元、黔西南州83228元、黔东南州78128元、黔南州77301元。

三、市(州)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贵阳市101477元、六盘水市85415元、遵义市93391元、安顺市78647元、毕节市81914元、铜仁市80513元、黔西南州85398元、黔东南州80056元、黔南州78934元。

四、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3024元,同比增加55元,增长1.9%。其中:贵阳市2710元、六盘水市3258元、遵义市2499元、安顺市2924元、毕节市2770元、铜仁市2912元、黔西南州2784元、黔东南州2824元、黔南州2601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