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按照《花溪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花府办发〔2023〕29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围绕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确保发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以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及时调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花溪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花溪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牵头研究部署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并按照要求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二、坚持带头学法,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系统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各方面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推动发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持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提高,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花溪实践新篇章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发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党委(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集中学习研讨2次,切实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结合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深刻领会宪法的概念、法律特征、地位作用及基本原则,坚决维护宪法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不断发扬新时代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宪法意识和宪法精神、法治观念,提升守法、用法、护法的意识。开展“宪法进企业”活动,组织辖区内油气管道企业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推进法治企业建设,为依法治企,依法维权打下坚实基础,为企业健康、安全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坚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组织全局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学习读本》,全局干部职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正确理解和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立法精神,确保学深悟透,增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实际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四)严格落实干部学法考试制度。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委(扩大)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增强保密责任意识,杜绝泄密事件发生,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防统计数据造假,做到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深刻领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重大意义,正确把握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以及在价值追求、制度安排、程序设计上的重大调整和完善。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全局37名干部职工开展在花溪区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上参与季度及年度测试,测试参与率100%、合格率100%。全年共组织参加“法宣在线”学法考勤4次,年度考试1次,累计测试人数185人次。
三、坚持依法行政,全力建设法治政府
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和支持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坚决服从和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维护法律的权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推进行政立法提质增效,按照发改工作职责和相关要求,积极支持配合上级立法机关开展立法工作。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3年代区委拟定印发《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方案》、代区政府拟定《花溪区推进绿色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已按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
(二)提升决策公信力、执行力。一是严格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严格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和调整等法定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100%。二是严格执行《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实施细则(暂行)》规定,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关,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公益性、收益性、资金来源可靠性,对财政承受能力、资金平衡方案、能耗、可能形成的重大风险隐患以及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审查,2023年共开展35个项目决策评估。三是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讨论、发表法律意见工作机制,强化法律顾问对政府采购、规划编制、重大行政决策、招商引资协议等提供法律论证及合法性审查意见,切实防控法律风险,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效承接行政执法事项,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养,全局机关19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无违规持有执法证现象,行政执法人员中无合同工、临时工。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全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适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手段,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制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究必从重。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依法开展粮食安全检查、节能减排监察,2023年,对公共机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监察4次,结合“亮剑执法行动”对企业日常粮食购销活动开展检查共计12次,粮食行政处罚事项5个。四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以“法律七进”为载体,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国家安全、节能、价格管理、粮食安全、油气管道安全保护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发生1件行政诉讼案件,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四、坚持真抓实干,行政效能稳步提升
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政治讲规矩、经济讲规律、工作讲规则,全面、准确、高效履行职能,推动发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确保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落地落实。
(一)及时完善权责清单。根据现行权责清单认真梳理《花溪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拟调整事项目录表》,形成《区发展改革局权责清单调整报告》,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二)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项目准入联审机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一张清单制度,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要求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三)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一是依法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推进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权责清单、价格监测、重要政策文件解读、项目审批核准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网等公开方式共公开政府信息80件,不断提高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效能。二是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2023年度花溪区无政府机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是推进政府采购、招投标、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财政资金补助等方面信用信息应用,规范政府采购,严格履行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
(四)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我局制定和代区政府拟定的产业发展、招标投标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并按要求开展清理。2023年我局未制定其他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以及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五)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一是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流程,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含人防设计审核)平均压缩到0.5个工作日。二是建立健全容缺审批制度,梳理公布容缺审批事项,在具备主审材料但暂时缺少可容缺报审材料的情形下,予以先行办理,办理人只需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相关资料即可,极大提升了办事效率。
(六)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持续推进信用承诺制建设,印发《花溪区推行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梳理《花溪区信用承诺事项数据归集任务明细表》承诺书50个。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上网公开制度,实行“月月调、月月报、季评估”运行机制。
(七)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制定《花溪区粮食应急预案》,建立全区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预警信息系统,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整合实现资源共享,拓宽风险监测渠道,提升监测预警时效。组织开展全区粮食应急演练1次。组织全局开展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培训,增强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二是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着力抓好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风险化解,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一项一策”,全面摸清底数,强化分类统筹,全面完成花溪区2023年考核任务,并已逐步销号,同时做好源头管控,坚决遏制增量。着力抓好能源安全风险防范,深入开展花溪区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等,组织召开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4次,隐患整改推进会2次,安全生产培训学习会议2次,开展隐患排查整治55次,参与检查人员175人次。
(八)强化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发生1件行政应诉案件,强化诉讼调度和研判,主要领导出庭应诉率100%,行政机关败诉率为0。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二是加强依法治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通过12345平台、融媒问政、数智信访等投诉、咨询渠道解决群众举报难的问题,2023年,办理融媒问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件共8件;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