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珠生

姓名:刘珠生

职务: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珠生,男,汉族,1990年8月出生,大学,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领导分工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法治政府建设、平安花溪建设、统战、民宗、民政、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政法、国家安全、保密、维稳信访、双拥、老干部、工青妇、档案、信息、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人口发展规划、社会事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乡镇经济发展战略、扶贫开发、能源、节能、生态文明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信用体系建设、军民融合、项目审批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项目谋划储备申报、投融资、招标投标、乡村振兴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意识形态、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维稳信访和财务管理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综合办公室、投资管理科、社会发展产业科。对口联系省市发展改革委对应部门及区相关部门。联系易地扶贫搬迁户和久安乡吴山村结对帮扶工作。负责局党总支工作,负责包保吴山村支部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