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林下经济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花溪区按照2024年省林业局印发的《省林业局关于编制2025年省级部门预算和2025-2027年支出规划的通知》《贵州省林业局部门整体项目支出预算标准体系(试行)》等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支持范围
(一)森林经营
重点支持珍贵树种培育、优质乡土树种培育、树种结构调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示范基地建设。
(二)林业特色产业
重点支持木本粮油、竹、花椒、皂角、花卉、特色经果林等示范基地建设。
(三)林下经济
重点支持林药、林菌、林下种养殖等示范基地建设。
二、申报主体
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集体、民营、混合制经营权的各类经济组织,重点向项目优的实施主体和国家级林业产业示范园区、贵州省林业产业示范区、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倾斜。
四、申报时间
2025年7月4日前。
五、申报资料
经营主体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单位概况、项目基本情况、必要性、可行性)、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前期已开展工作,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负责并出具真实性承诺函。《项目实施方案》参考大纲内容包括:
1.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2.项目简介: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地块土地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期限、进展情况、实际总投资、年产值、利润,项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情况等。
六、申报流程
1.申报经营主体在申报时间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花溪区然资源局营林科。
2.花溪区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报送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出具项目评审意见。
3.花溪区自然资源局召开党委会议对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议,初步确定补助对象。
4.花溪区自然资源局将党委审议通过拟上报市林业局的项目清单在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5.公示完成后,花溪区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向省、市林业局进行申报。
七、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产权清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健全。
2.法人代表无不良诚信记录,企业或合作社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管理能力。
3.已经享受过各级各类财政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申报的项目符合地方林业发展需求,项目要有相关的科技支撑单位为项目建设服务,项目拟使用地块区位明显、集中连片、交通便利、水源便捷,土壤、气候等因子符合示范推广品种生长需要,地类符合“耕地非农化”有关政策要求。
八、补助方式及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林业局部门整体项目支出预算标准体系(试行)》明确的标准申报预算,补助标准为限额标准,要求据实申报,厉行节约,不得随意顶格申报。预算申报要按标准细化测算,体现计算过程。
1.资金测算细化、量化,体现计算过程。标准不得高于《贵州省林业局部门整体项目支出预算标准体系(试行)》,据实申报,厉行节约,不得随意顶格申报。
2.补助资金以先建后补方式进行补助。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后,经第三方审计公司对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由花溪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初验并出具报告报项目方案批复单位,批复单位组织项目终验后支付资金。财政补助项目形成的资产由申报主体进行管理,属地林业局要定期监管。
3.新建示范基地
新建示范基地补助标准≤3000元/亩,要求资金测算细化、量化,按实际需求测算。
4.改培示范基地
改培示范基地补助标准≤1500元/亩,要求资金测算细化、量化,按实际需求测算。
5.示范基地续建
示范基地续建补助标准≤1500元/亩,要求资金测算细化、量化,按实际需求测算。
6.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补助标准≤5000元/亩,要求资金测算细化、量化,按实际需求测算。
7.花卉示范基地
花卉示范基地补助标准≤5000元/亩,要求资金测算细化、量化,按实际需求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