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经开区2025年三级干部义务植树活动工作方案

花溪区、经开区2025年三级干部义务植树活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来源:花溪区自然资源局 字号:[ ]

为全面落实《贵州省义务植树条例》,积极营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良好氛围,不断掀起全民植树造林的新高潮。花溪区、经开区定于2025年2月5日(星期三)在花溪湖开展花溪区、经开区三级干部义务植树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一)花溪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班子成员和党组成员;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花溪区、经开区有关单位(部门),各乡(镇、街道)植树时间为2025年2月5日(星期三)上午9:30—10:30。

(二)驻区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植树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3月31日,在此期间内自行安排。

二、活动地点

(一)区级义务植树活动地点:花溪湖。

(二)各乡(镇、街道)自行选择植树点开展植树活动,村支“两委”人员在所属乡(镇、街道)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三)驻区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可自行准备树苗到区级义务植树活动地点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三、参加人员

(一)区级

1.花溪区: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班子成员和党组成员;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文旅委、园区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区属有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

2.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垂管部门、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

(二)各乡(镇、街道)

负责本乡(镇、街道)义务植树活动,各自选择义务植树点与省、市、区同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村支“两委”人员在所属乡(镇、街道)参加。

四、植树规模及树种

(一)规模

本次区级义务植树活动用地总规模6亩,不分植树区域。

(二)树种

本次义务植树种植树种为日本晚樱(Φ5-6cm)325株。

五、宣传标语

共建美丽贵州 共享生态福祉

六、各乡(镇、街道)及高校等其他团体义务植树安排

(一)各乡(镇、街道)结合村庄绿化覆盖率,在辖区范围内自然村寨、主要交通干道周边等,组织村、支“两委”及其他人员自行安排义务植树活动。

(二)驻区各高校、企业以及社会团体,根据实际情况,可自行准备树苗在区级义务植树活动地点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三)各乡(镇、街道)完成植树活动后,请将完成情况(含活动方案、活动简报、参加人数、种植苗木面积、株数等)于2月12日前以快传方式报花溪区自然资源局。

七、工作要求

(一)成立以花溪区委、区政府,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的2025年区级义务植树活动服务保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区级义务植树活动保障工作。

(二)请参加活动人员着便装,自备运动鞋或雨靴。

(三)此项工作已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中,请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

(四)区级植树点活动现场设主题标语,各乡(镇、街道)可参照设置。


(联系人:李柱军  联系电话:1398419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