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林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级林长及责任区域的通知

贵阳市花溪区林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级林长及责任区域的通知

发布时间: 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字号:[ ]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林长制督查考核办法(试行)》及《林长制督查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的文件要求,推动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构建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结合《贵州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林长名录〉的通知》及《贵阳市贵安新区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市级林长名录〉的通知》的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对部分区级林长及责任单位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区级各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通知如下:

一、贵阳市花溪区区级总林长、副总林长

总 林 长:许俊松(经开区党工委书记、花溪区委书记)

蒋芳菊(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总林长:刘承佳(区委副书记)

赵福春(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二、区级林长名单

周  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申冬妮(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汪维华(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张  琳(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

杨  鸿(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王旭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袁  莉(区政府副区长)

石  松(区政府副区长)

李  博(区政府副区长)

罗  军(区政府副区长)

吴晓东(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邹宜辉(区政府副区长)

三、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责任区域

结合有关工作安排,花溪区各林长责任区域及责任单位详见附件。

贵阳市花溪区林长制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附件:

贵阳市花溪区区级各林长责任区域及责任单位安排表

林  长

责任区域

责任单位

许俊松

全区、花溪省级风景名胜区

区自然资源局

蒋芳菊

全区、青岩油杉县级保护区

区发展和改革局

刘承佳

久安乡

区水务管理局

周  印

孟关林场

区教育局

申冬妮

阳光街道

区委宣传部

汪维华

清溪街道

区委组织部

张  琳

石板镇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杨  鸿

孟关乡

区应急管理局

赵福春

麦坪镇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旭明

黔陶乡

区交通运输局

袁  莉

马铃乡

区农业农村局

石  松

燕楼镇

区财政局

李  博

青岩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罗  军

高坡乡

市生态环境局花溪分局

吴晓东

溪北街道

市公安局花溪分局

邹宜辉

贵筑街道

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