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总林长令 (2024年第1号)

贵阳市花溪区总林长令 (2024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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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各级林长要肩挑治林兴林责任,以“林长制”为抓手,围绕重林、造林、营林、治林、林改“五林”工作,全面落实2024年森林火灾高发期的森防工作责任,强化林草资源保护。

一、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一是严格火源管控,各级林长要严格执行《贵阳贵安森林禁火令》,加强高火险期天气特别是春节、清明节等重要节点及重点区域火源管控、卡点值守和巡护检查。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充分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入户入企宣传,大力提升全民森林防火的意识。三是压实各方责任,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市、县、乡、村、网格员”五级包干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四是各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6‰以下。

二、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一是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林草资源保护职责,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压实属地责任,保障林草资源安全。二是强化部门协同,持续推进森林督查、“绿盾”“六个严禁”“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等专项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损害古树名木、私挖滥采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各级林长要坚守林业生态安全,科学精准做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严把检疫阻截关口,全力防范松材线虫病疫情传入,深入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强化部门和区域间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防控格局,切实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

此令。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