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发布时间: 来源: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监督科) 字号:[ ]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中按照法律规定所形成的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的总和,是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确认行政执法行为效力、确定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的依据。

第三条  进行案卷评查的标准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办法函【2020】233号),如今后上级部门另有标准的,以上级部门的标准为准。

第四条 局综合执法监督科负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组织、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第五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分为自我评查和监督检查两种形式进行,以自我评查为主、监督检查为辅。自我评查由执法大队各中队组织实施,每年不低于两次;监督检查由局综合执法监督科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采取抽查与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评查应从执法案件的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全面评查。评查结果应纳入行政执法办案人员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办案人员年度主办案件出现2件不合格的,由所在中队予以通报批评;出现3件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

第七条对案件评查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和不足,要进行限期整改、纠正到位,并将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报局综合执法监督科。

第八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标准按照基础标准和一般标准两部分实施。

基础标准是案卷合格的基本要素,是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标准,包括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具体行政行为适当等内容。凡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内容的,即视为不合格案卷。

案卷评查的一般标准是案卷文书的基本要素,是案卷是否齐备、填写是否规范的标准,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四个阶段和案卷归档是否符合规范。此项采用百分制的办法,逐项给予计分。第九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即:90分以上为优秀卷,60至89分为合格卷,59分以下为不合格卷。

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