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花溪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来源:贵阳市花溪区医疗保障局 字号:[ ]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关心和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紧紧围绕部门职能职责,按照《花溪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花府办发〔2023〕29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内法规等纳入党组中心理论学习、党组(扩大)会、干部职工会学习内容,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治工作会议的精神,牢固树立党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部门职责职能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查反馈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定期对工作落实推进情况进行调度;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共计参加省司法厅、区司法局组织线上线下学习3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宣在线APP季度学法考勤、年度考核,完成率100%,合格率100%。三是不断充实执法队伍建设。2023年2名正式在编干部通过贵州省行政执法培训系统培训考核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四是强化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宪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的学法普法浓厚氛围。

(二)切实履行职责职能,不断强化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及时完善权责清单。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调整本单位权责清单,并在政府公开网站公布。二是构建医保基金综合监管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制度建设和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按照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花溪区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协同工作机制的通知》,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纳入全区21个乡(镇、街道)政府综合监管体系工作目标,初步建立了区级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协同机制。三是做好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及时将辖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企业信息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法依规界定失信行为,实施惩戒措施奠定坚实基础。

(三)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扎实推进法治政府走深走实

一是严格落实党务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公开发布要求,及时在政务公开网上发布医保相关政策、办事流程、一次告知事项及相关党务信息。二是建立《花溪区信访接访制度》,明确专人管理,认真办结12345、融媒体、市长信箱等来信来电信访件,并建立信访台账,做到依法及时有效处理投诉、信访等问题,共计处理各类信访(咨询)投诉件405余件,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牵头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我局涉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和执法对象“两定”医疗机构相关信息进行系统录入。四是2023年我单位无行政处罚案件发生,目前不涉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五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聘请科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本单位法律顾问,2023年征求审议本单位合法性、合规范性文件3份。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存有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医保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有待加强。当前全国各地骗保套取医保基金案件时有发生,在如何加强辖区“两定”医药机构医保从业人员警示教育方面存在方式单一,成效不足情况。二是执法能力有待提高。在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开展行政执法的培训上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严格做到依法行政,努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二是加大以案释法教育力度,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等形式,选取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让广大医保从业人员牢固树立遵法守法意识。三是综合提升监管能力,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高质量绩效评价指标考核体系,针对当前我区医疗保障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完善基金运行“全链条”监管措施。四是强化执法培训。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