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区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花溪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区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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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医保局业务指导下,我局切实认真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定,切实抓好医疗保障相关工作。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花溪区2020年度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目标考核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花溪区2020年度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目标考核标准(区直各部门)》进行逐一梳理汇总。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和依法执政情况

我局切实将全面依法治区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积极谋划或落实推进好全面依法治区的各项任务,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制工作会议的精神,并由局党组书记亲自安排部署我局依法治区相关工作。

(二)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情况

1.积极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一是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就全面做好民法典的宣传工作,制定了《花溪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动员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于9月29日诚邀法律顾问雷律师为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二是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考试和有奖竞答活动。通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和理解,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

2.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切实维护基金安全。通过举行宣传月启动仪式、进社区进乡镇宣讲医保政策、滚动播放动漫宣传片和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在定点医药机构张贴海报、悬挂横幅等方式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召开了花溪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暨警示教育大会,传达了国家、省、市和区相关打击欺诈骗保的文件精神、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宣传片、通报8起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同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印发《花溪区2020年医疗保障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签订了《花溪区医保定点医院规范开展医疗行为承诺书》和《花溪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规范开展经营活动承诺书》。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定点药店随即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我局按照计划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并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使辖区内“两定机构”树牢了不违规违法套取医保基金的红线意识,做到了警钟长鸣,坚决杜绝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情况的发生,确保为人民群众管好用好“看病钱”、“救命钱”。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我局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经查我局及工作人员无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69条规定的情形,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2.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一次性告知书”等措施。一是通过指导下属医保中心各业务科室进行不断的完善,重新整理了一次性告知书内容。参保群众除第一次到前台咨询外,按照一次性告知书内容备齐资料后,只需再到前台一次即可办成报销审核及报销拨付。二是同时开通了“贵阳市花溪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并上传《医疗保险报销一次性告知书》,对各项医保报销事项的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广大参保群众,群众可通过公众号查阅报账及拨款所需资料,落实让群众“只跑一次、一次办成”和“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医保力量。

3.切实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严格依法防控。一是疫情期间落实“网上办、不见面”的要求,相关业务办理改为“线上办理”,同时开通预约现场办理,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医疗保障不终断。二是严格落实医保缓缴及减半征收政策,多渠道宣传缓缴、减半征收政策及办理流程,并及时为申报企业办理缓缴及减半征收审批,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预拨款制度。四是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按照有关要求,我局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持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工作。

4.积极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全力打造优质服务窗口,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一是持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办事效率。实现窗口首问负责制,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和政策咨询;实行业务互通、人员共用,减少前台办理事项等待时间;对手工报销业务积极推行贵州省全程电子化监控平台(FES)发放和社会保障卡网拨功能,实现让办事群众办理业务最多跑一次。二是在市局统筹安排下,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全省通办”服务事项,确保政策落地生效;同时,对消防人员等特殊人群开通畅通优先服务绿色通道,在便民的同时持续提升政府部门窗口形象。

5.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牵头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目前已将我局涉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和执法对象“两定”医疗机构相关信息进行系统录入。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我区执行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属于市级统筹,医保政策由上级部门统一制定,我局负责贯彻落实。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1.我局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进行认真学习并制定《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对本局“三重一大”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决策,严格依法依规统一决策实施,强化领导干部掌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于6月8日与贵州科典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由事务所指派雷律师正式担任我局的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依法行政、管理活动、各项改革任务中所涉及的非诉讼或诉讼法律事务等服务。我局在拟签临聘人员劳动合同等事项上充分吸收采纳法律顾问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由于我局为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部门,相关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正在办理中,目前无相应的行政执法人员,不能开展行政执法。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经对照区直各部门专项目标考核标准,我局不涉及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相关内容。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经对照区直各部门专项目标考核标准,我局不涉及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相关内容。

(九)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是由局党组书记亲自安排部署我局依法治区相关工作,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依法行政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不断加强本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同时,全面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充分发挥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把关作用。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三是切实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部门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2020年度截至当前已按季度开展了三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领导班子已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和党内法规,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完成了2020年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民法典专题的学习,完成各项学法任务。

(十)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和公开工作。并对照《花溪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开展查缺补漏,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才成立的政府工作部门,由于行政执法能力等条件的限制,在对较高要求的行政执法事项上存在短板,导致开展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继续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和市医保局交办的工作事项,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将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严格做到依法行政,努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为法制建设奉献自己的应有力量。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贵阳市花溪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