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贵阳市花溪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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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中期之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意义重大。2023年以来,在花溪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省市卫生健康部门的关心下,花溪区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在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下功夫,为奋力推进新时代健康花溪“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为花溪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卫健力量。

一、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把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将测评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

3.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充分发挥各下属单位宣传电子屏、医疗机构微信公众号等普法方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医院、进机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的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二、紧紧围绕“强省会”工作大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宪法纪念、宪法宣誓等重点载体,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2.继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氛围。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3.深入学习宣传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4.7”世界卫生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12.1”世界艾滋病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者等特殊人群的普法宣传,增强其遵纪守法的意识。

4.加强国家安全法治教育。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以及反邪、反宗教极端思想的宣传教育,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管控。

5.加强平安建设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禁毒人民战争、防治养老诈骗等法治宣传教育。结合“6·5”世界环境日、“6·26”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电信诈骗等,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6.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加强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将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三、紧扣普法重点进一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

1.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认真落实法宣在线学法考试制度,积极组织国家工作人员通过视频回放等多种形式参与旁听庭审,加强卫生执法队伍遵法守法意识。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

2.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提质增效,推动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四、全面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实业务工作

1.严格规范办理行政许可业务。严格规范卫生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和办理流程,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和卫生行政处罚行为,并按要求及时公示每月办证及处罚情况2023年我局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卫生行政许可648件,受理办结率100%。

2.全面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2023年1月以来,我局共出动卫生监督员2442余人次,监督检查各类监管对象6978余户次。严厉打击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卫生违法案件查办工作,共立案查处卫生违法案件345件,行政罚款333300元。

3.坚决查处举报投诉事件。建立畅通举报投诉机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确保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截至目前,接待举报投诉101件,处理101件,举报投诉案结率100%。

4.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日常监管,开展卫生违法行为查办工作。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举报线索现场核实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查处医疗卫生违法案件52件,行政罚款181500元。

5.开展专项监督执法工作。结合区双随机抽查和专项工作安排,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美容、预防接种疫苗管理工作等专项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我局坚持服务与执法并行,向医疗机构开展普法教育,帮助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促进医疗机构依法、规范开展诊疗活动。

6.继续实施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我局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卫健发〔2019〕43号),以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查办工作为抓手,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的形式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给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截至目前,完成不良执业行为记分50次,对50家医疗机构扣分处理,共计记分202分。

7.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行为。2023年1月以来,我局共计收到来自群众举报或上级交办的无证行医线索42条,执法人员始终坚持“发现一家,取缔一家”的原则,在要求时限内对收集到的线索进行了核实处理,对发现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的无证行医点进行打击取缔,共打击取缔无证行医点42处,暂扣药品45箱(件)。

8.严格开展公共场所日常监督检查。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举报线索现场核实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公共场所经营户持证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情况;消毒设施设备齐全,并正常使用情况;店堂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情况;店内有无夹层,电线是否穿管,是否配备灭火器,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等工作情况。截至目前,查处公共场所卫生违法案件287件,行政罚款135800元。

9.开展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周活动,努力营造“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的社会氛围,采用线上答题、观看花溪电视台职业病宣传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举办职业健康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共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150余份。

10.加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力度。2023年以来,共监督检查辖区内供水单位51家(市政供水4家、乡镇集中供水示范供水厂5家、自建供水2家、二次供水40家)。经查,现场检测出厂水余氯、PH值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规范,全年未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截至目前,查处1家未依法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擅自供水的单位,行政罚款2000元。

11.严格开展国家“双随机”工作。2023年国家双随机抽检任务共计218户,监督完成218户,监督完成率及完结率均为100%,发现问题并立案处罚数74件,行政处罚金额共25300元。

12.严格开展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以互联网+监管系统检查实施清单为基础,结合监管职责,认真梳理完善省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已完成抽查任务共81户,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立案处罚数18件,行政处罚金额共10500元。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日常工作内容中,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二是以严谨作风为要求,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坚决抵制各种形式主义,严禁走马观花式的工作,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思路,直面卫生领域法治问题与现实,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是以履职尽责为关键,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移位、重点不动摇。进一步激发卫生健康系统干部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各司其职,提升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深入学习法治理论。禁于微,治于小,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落细落小落实,推动花溪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