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花溪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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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开展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

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领导。为贯彻落实《花溪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工作部署,结合我局行业监管职责,制定《花溪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工作任务,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

二、关于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等工作情况

(一)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分别于8月3日、8月30日组织召开卫健系统法治思想专题培训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并组织观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视频讲座,局党委书记在培训会上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通过专题培训会、党委(扩大)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在全区卫健系统进一步形成尊法、知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掀起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

(二)大力宣传民法典

一是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制定《2022年花溪区卫生健康局“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将安全生产、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与民法典宣传工作共同推进。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对前来就医的群众发放民法典宣传资料,供群众学习,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民法典宣传海报,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标语等方式对民法典开展广泛宣传。二是各单位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抖音号等平台优势,同步发布、转载民法典宣传月相关宣传信息,营造良好网上舆论氛围。积极参与“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面向广大干部群众开展的民法典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三)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是积极开展国家安全知识答题活动。4月8日至4月14日期间,发动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线上答题和线下模拟测试活动,线上答题人数累计达778人,60分以上人数占比达91.1%;线下模拟测试参与人数共计682人,90分以上人数占比达87.1%;4月14日至15日,发动系统干部职工在“动静新闻”APP参与线上答题。二是开展国家安全教育。通过党委(扩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贵州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国家安全知识进行学习,征订《国家文化安全知识百问》《国家生态安全知识百问》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普及读本,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对国家安全知识的学习。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制定《花溪区卫健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宣传重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工作。因地制宜开展公益普法,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标语等对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开展普法,促进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四)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将学习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实现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常态化,紧密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强化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

抓好“关键少数”学法工作,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系统干部职工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收看案件号为“(2020)黔民初78号”(“重庆天奇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遵义启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2021)黔23民初2号”(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庭审视频。

(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1.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结合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整治不规范诊疗行为及安全生产等工作,认真开展打击取缔无证行医工作。2022年全年,共收到35条无证行医线索,出动车辆50余车次,执法人员180余人次,共打击取缔无证行医点40处,收缴药品器械60余袋,雾化瓶6台,空压机2台,销毁非医疗机构的涉及疾病治疗的宣传牌子和宣传横幅10张。对3家违法事实明确、证据充分、涉嫌危害群众健康安全、社会影响大的非法行医点进行立案查处,罚没金额152265元。较2021年,从各渠道发现的非法行医线索有所减少,立案查处数同比减少,收缴药品器械数同比减少,罚款金额持平。

2.深入整治群众看病就医排长队问题。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组织各医疗机构、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轮流到核酸采样点值守,协助信息录入、自助缴费、维护人员秩序等工作,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助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排长队问题。二是合理分流就诊患者。运用信息化手段如黔康码、微信公众号、电话、自助机等方式预约挂号就诊,减少排队人数及排队时间。弹性排班,在公立医院就诊高峰期收费处增设窗口,既保证了患者能够在就医后及时返程,又避开了医技科室就诊高峰期患者拥堵的现象。同时,在公立医院开设夜间专家门诊,每周一至周五19点至21点,增设夜间专家门诊。方便患者下班时间也能够得到诊治。在门诊重点区域,增设导诊员、学雷锋志愿者和自助挂号缴费设备,加强引导服务。就诊时医生主动指引下一诊疗点,优化就医人文关怀。三是全面推广使用“黔康码”。目前“黔康码”在挂号、门诊缴费、入院办理、取药等场景,自助挂号缴费机均能支持扫描黔康码进行身份识别确认、授权、检验报告打印等操作。四是推广医保电子凭证使用。目前我区公立医院已实现患者使用电子医保凭证挂号缴费、住院办理、出院结算、取药、自助机使用等。五是开通微信公众号挂号缴费功能。实现自费病人线上缴费,减少窗口收费排长队。六是开通自助机医保支付功能。减少医保病人挂号缴费排长队。七是深化共享医疗资源。开展“医联体”工作,实现9家乡镇卫生院,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结果互认;9家乡镇卫生院影像结果互认。加大对医联体成员单位进行医疗帮扶,提高医联体成员单位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水平。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有专人点对点负责。依托远程医疗系统,积极开展远程会诊、放射诊断、心电诊断等。八是优化完善公立医院院内标识,强化宣传。优化公立医院院内导诊标识指示牌、院落楼宇标识和门诊空间布局,让群众看病不“迷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方式定期进行宣传。

3.依法调处医疗纠纷。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把医患纠纷处置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2022年1月至12月,我局处理各类医疗纠纷数535起,其中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1起,行政调解2起、医疗事故鉴定19起(其中4起省级鉴定),其他纠纷(电话投诉4起,网上投诉509起)。建立健全化解医患矛盾和预防、排查、调解医疗纠纷的工作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纠纷。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工作情况

(一)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2022年度,花溪区共办理权限内医师执业注册56件、护士执业注册162件;办理医疗机构审批许可36件、变更许可26件、注销许可21件。贵安新区共办理权限内医师执业注册28件、护士执业注册36件;办理医疗机构审批许可7件、变更许可6件、注销许可1件。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我局认真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做好已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加大督查力度,同时严格规范卫生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和办理流程,严格审查、严格发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效率,探索实施行政 审批“六个一”改革,采取当场办结、网上办结、承诺办理等方式,为群众办理事项提供便利。2022年,共办理卫生行政许可证525件(其中公共场所卫生495件,消毒产品2件,放射诊疗8件,生活饮用水卫生20件),受理办结率100%。

(三)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我局依法梳理出本单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成2022年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具体涉及本单位权责清单共计200项,其中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163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裁决1项,其它3项。

(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

加强事前公开。我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等工作,在门户网站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实行动态调整。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求佩戴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推动事后公开。我局按要求在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放射诊疗等行业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制定抽查事项清单14项,全年共开展抽查活动2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49人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103户,发现违法违规行为21起,罚款金额3100元,并对检查结果按时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四、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

聘请贵州筑垣律师事务所徐振华律师为我单位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处理我局日常法律事务,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强化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制定《花溪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花溪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力度,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公示行政执法事项和权责清单,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组织召开行政执法能力业务提升培训会,对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行政执法文书的书写等内容进行专业的培训,并督促执法人员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2022年以来,共计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1起。

(四)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施行情况

一是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程序情况。严格遵守“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规定,不存在超期办案,久拖不决的情况;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和处罚告知制度,普通程序案件执法卷宗均有立案审批表,处罚告知书均按照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规定进行修改。二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情况。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外公布本地区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基准并切实遵循。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等特殊领域外,严格执行“首违不罚”和“违法行为轻微,主动整改不罚”。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非强制手段。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制定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且与司法机关衔接畅通,不存在有案不移的情况。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法治宣传,积极开展卫生健康普法工作。二是继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职权目录行使执法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授权行使职责,严格监督相关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职权。三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有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执法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并领取执法证后方可从事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