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关心支持下,区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强省会”目标为抓手,全面推进农村“五治”工作走深走实,为花溪区高质量发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积极的贡献。现将区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依法行政
积极贯彻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下达的各项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精神,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在区委依法治区办和区司法局的牵头下,开展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各项督查工作,积极做好创建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以涉水执法为契机,查找问题,完善内控机制,做到依法行政与优化服务协同推进。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切实履行政府部门职能,加强行业监管,保障管理精细高效:
1.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大力推进节约用水
大力推进节约用水工作。一是持续开展节水宣传活动。联合省节水办、市节水办、贵州广播电视台故事之声栏目组在贵州民族大学开展了以“节水大篷车”为主题的系列节水宣传活动。联合三圣等相关企业在燕楼园区开展节水宣传周活动,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联合片区站开展农村抗旱节水宣传工作,张贴节水宣传海报,共计张贴海报100余份。二是严格用水计划管理。对花溪区、贵安新区13所高校的用水计划进行复核,调整用水计划。开展了花溪区年用水在1万立方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现共有236户非居民用水户纳入计划用水管理。三是启动了花溪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30%。四是配合贵州大学完成贵州大学水平衡测试工作,并积极推动贵州大学节水型高校的创建。
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一是开展花溪区、贵安新区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造册工作,对花溪区辖区范围内的在用、废弃、应急备用等地下水取水工程开展全面排查登记,并录入贵州省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系统,截至目前花溪区共计地下水取水工程101个,其中保留类78个,整改类1个,退出类22个。二是封闭或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地下水取水工程。目前我局已对花溪区废弃或者停用的13个农村饮水工程机井实施了封闭,对9家企业的机井拆除取水设施或者封闭。三是持续推进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工作。目前花溪区纳入用水统计名录库管理且在运营中的取水户为66户,完成重点取水户(年许可量5万立方米及以上)前三季度用水统计填报,填报完成率及审核完成率均为100%。四是严格按要求完成2023年度取水计划下达工作。对花溪区50家企业和24个农村人饮工程、11个农业灌区下达了2023年年度取水计划工作。五是强化取水许可办理。2023年以来,完成了花小莓生态草莓种植基地(久安乡)、花小莓生态草莓种植基地(燕楼镇)、潮乡湖潮村饮用安全工程、高坡云顶花海观光园、贵阳花溪四海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等12家取水户的取水许可审批,完成了花溪区花溪湖项目洛平大沟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补水项目、高坡云顶花海观光园、贵阳花溪四海建材有限公司建设3家取水户的验收发证。
2.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持续改善水生态
一是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先后调整印发了《花溪区贵安新区2023年区、乡、村三级河长及区级责任单位名录》(花河长办发〔2023〕1号)、《关于调整印发花溪区2023年区、乡、村三级河长及区级责任单位名录的通知》(花河长办发〔2023〕14号),调整后区级河长19名、区级责任单位19家、乡级河长31名、村级河长65名。完成了花溪区辖区内河流河长公示牌信息更新,建立了公示牌编码信息统计表,完成了花溪区18条河流河长公示牌信息更新。二是健全完善河长制相关制度。印发了花溪区河长制月评估方案,花溪区河长制会议制度等八项配套制度。三是督促河长履职。2023年以来,花溪区各级河长有序开展巡河工作,其中,区级河长巡河80次,乡级河长巡河336次,责任单位巡河299次,村级河长巡河3720次,巡河中发现的河道及两岸有生活垃圾等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四是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启动了贵安新区22条河流的划界、“一河一档”“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专家论证,正在报批。围绕遏增量、清存量的目标,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排查整改工作,2023年以来,共发现新增河湖四乱问题6个,均已整改完成。五是强化河湖问题整改。2023年以来收到市级河长令1份,涉及麻堤河沿线污水收集、卫生保洁等问题。制定印发了《花溪区麻堤河整改工作方案》,已完成整改。六是组织开展6·18系列活动。制定印发了《花溪区贵安新区2023年“贵州生态日”“保护母亲河·河长大巡河”实施方案》,开展河长制宣传进集镇、进乡村等宣传活动35次,发放宣传资料约5800份,进一步提高了河长制工作知晓率。七是完成水普内和水普外名录复核工作,完成河道划界成果上图工作。八是开展涟江联合执法行动,9月7日会同黔南州惠水县、长顺县在涟江河、翁吟河部分河段开展跨界水域联合执法检查活动。九是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防洪评价审查,2023年以来,共办理权限内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件7件,办理市级权限审核件4件。
3.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筑牢防御屏障
一是落实花溪区、经开区、贵安新区32座小型水库防汛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96人,32座重要山塘大坝安全管理(防汛)“三个责任人”96人,17个山洪灾害危险区“三个负责人”51人。“三个责任人”已完成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并录入水利部水库管理系统。完成了“三个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了责任人的履职能力。二是完成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复核,建立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明确预警指标、责任人、避难场所等内容。三是做好小水电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落实生态流量泄放监管责任人,制定《花溪区水务管理局2023年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采用线上核查和线下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开展1次现场检查。组织开展小水电站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电站业主落实整改和应急防范措施,限期整改销号;督促小水电站做好防汛应急预案修订和应急演练各项工作。四是开展水库、山塘等水利工程隐患排查整改。对32座水库、32座山塘、17条河流、17个山洪灾害危险区、在建水利工程等开展汛前检查,通过全覆盖排查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问题35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五是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度汛安全管理。花溪区(贵安新区)今年共有4座病险水库在实施除险加固项目,目前4座水库已完工,已完成蓄水验收。六是编制完善相关防洪方案和预案,并组织演练。完成花溪区、经开区、贵安新区32座小型水库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以及花溪区、经开区、贵安新区9个乡镇17个山洪灾害危险区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织专家对预案进行审查后下发给管理使用。七是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提升河道行洪能力及生态环境。2023年申报贵阳市花溪区涟江河治理工程、花溪区马林河河道治理项目、花溪区赵思河山洪沟治理工程、花溪区黔陶乡山洪沟治理工程、花溪区久安乡山洪沟治理工程,总投资1.2242亿元,目前正在开展方案优化设计等工作。八是认真抓好汛期水旱灾害防御值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4.加强污水治理,夯实水生态环境
按照市级要求推进治理4个2023年度污水治理攻坚任务。截至目前,完成新建污水管网33.5公里、修复改造污水管网25公里。一是提升南明河左岸截污沟花溪经开交界断面污水浓度,认真组织排查,全线排查雨污水接入截污主管排口共计36个。针对需处理的12个清水及混流排口及6.8公里主截污管,研究编制了《花溪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十里河滩截污管(花溪—经开)断面水质提升方案》,并立即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截至目前已完成12个排口施工整改以及6.8公里主截污管喷涂修复工作。二是为解决孟关小黄河沿线村寨污水散排、直排入河问题,完成编制《孟关小黄河沿线村寨污水整治方案》,目前已完成新建管网5.9公里,破损管网修复500米,已全部完工。三是针对花溪区关口寨安置小区进口处污水问题,立即对造成污水问题的受压损、堵塞的500米下游污水主管进行开挖换管,目前已完成500米管道开挖,已完成治理。四是针对花溪区孟关新庄水塘涉水污染问题,完成新庄村寨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处理、完成水塘换填,排水沟砌筑,已完成治理。五是做好雨污管道运维,常态化做好城区主次干道共520公里长雨污管网维护工作,每天安排超过15人次对花溪区城镇范围内雨、污进行巡查维护,2023年以来,共巡查雨、污管网1012次、清掏下水道130次,更换雨篦子及雨、污检查井圈、井盖415个。
5.强化水土保持监管,推进水土流失防治
一是2023年1月至今,完成花溪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14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表承诺备案14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50个,已完成在贵州省水土保持大数据监督管理系统中的信息录入工作。二是完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已完成花溪区生态治理面积2.01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率100%。三是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花溪区完工未验收项目总计为47个,已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四是花溪区(含经开区)在2023年的水土保持率目标值为91.17%。2022年花溪区(含经开区)水土保持率为91.33%,已高于水土保持率目标值91.17%。五是落实水土保持监督。督促辖区内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项目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办理水土保持许可手续;督促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督促已完成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6.严格规范水政执法,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一是加强水利行业执法监管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各种非法取水、破坏供水设施、高价倒水卖水、侵占河道、侵占水库等专项执法检查180余次,对8件在麻堤河、小黄河、老榜河等违法占用河道违法行为轻微的,现场责令当事人整改完成;对3家未经批准擅自抽取地下水的行为进行取缔,封闭其取水设施;对3件水事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共计罚款人民币6万元;成功化解办理取水户纠纷1件。二是积极利用双随机系统对污水处理厂、取水单位开展随机检查。联合区生态分局完成2家取水单位和2家污水处理厂的抽查工作,本部门自行抽查取水单位12家。抽查检查结果均已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率100%。三是严格管理水资源、水土资源,加强水利规费征收。2023年以来全区共完成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征收2595.683915万元(其中:水资源费55.562331万元,污水处理费2540.12158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133.8670万元。四是积极配合“三区”公安机关对非法捕捞嫌疑人现场水域进行确定,共出具天然水域证明8份,协助“三区”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13人,开展联合专项行动8次。五是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5·12减灾日”、第三届“民法典宣传月”“6·8贵州生态日”等开展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引导市民形成保护水土资源的良好风尚,营造良好的水利法治氛围。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局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制定了《区水务局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并按照《贵州省水利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开展行政执法,确保执法公正。认真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均需集体讨论,经分管、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疑难案件还需请法律顾问进行研判。
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部署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项目随机抽查与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相结合,并及时更新系统监管行为和监管对象,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一张网”等网络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的相关工作。
(四)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局年均按照区法治部门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开展了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案卷评查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及文书档案整理水平。目前我局具体从事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均在有效期,持证率为100%,执法人员中无工勤人员、合同工、临时工、借用人员。
我局还按照区级统一要求,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了我局各项行政权力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事项等。另外,积极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从未出现过拒不执行或拒不应诉的情形。2023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此外,我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业务情况,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五)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方面。为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和水行政人员执法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利用职工大会,由局领导和中层干部领学,组织全局职工开展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社会治理、依法行政、法律知识、生态环保、宪法等内容纳入学习范围。此外,我局分别选派执法人员参加贵阳市水务局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干部‘强省会、强执法’水务行政执法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和贵州省水利厅举办的“2023年贵州省水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
我局积极组织我局职工参加各种法制培训,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法宣在线平台观看行政诉讼庭审视频”。还通过“花溪河长”微信公众号、发布专栏文件、大厅向群众发放民法典宣传册、电子屏幕播放宣传片等方式,扩大民法典的宣传面。
(六)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首位,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有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指导、协调、检查、落实等工作,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年终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奖惩工作机制,有效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此外,将依法行政纳入局内部目标考核的组成部分,并在《花溪区水务管理局年度考核工作方案》中予以明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结过去,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我们的要求、期望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水务相关的社会突出矛盾的化解处理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主要表现在:
1.执法程序化的重视程度不够。水务行政执法工作,涉及面广,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有时会出现取证资料不充分、后补资料等重结果轻程序的情况。
2.沟通配合不够。一些突出矛盾的化解并不是光靠一个部门能够解决的,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形成合力。
三、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强涉水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全面实现共治共享全民治水格局。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教育,引导群众自发参与水环境治理保护,全面提升群众爱河护水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意识氛围。
2.加强打击涉水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力度。加强同公安、生态、住建、城市综合执法等执法部门联动,组织专项整治或联合执法,利用多种执法手段,对河道湖泊、违法排水等开展执法监管,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水事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3.严格守好河道生态底线,继续做好全区“清四乱”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河道流畅景美。
4.进一步强化监督,努力形成有效的行政监督机制。
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