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司法局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年终总结如下。
一.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贯穿到普法全过程和各方面,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
1.积极组织全局干部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3月组织全局干部参加贵阳市司法局举行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9月参加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依治办、区法学会联合举办2021年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进一步加强民法典学习工作,将民法典学习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乡(镇、街道)共计960余人参加“法律明白人”线上线下普法讲座35场次,通过印制发放民法典知识手册推动民法典宣传在全社会有效覆盖。
3.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在今年召开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注重习近平法治思想、党规党纪的学习。
(二)宣传报道工作情况
1.重要会议、活动的宣传报道情况。根据市司法局、区教育整顿办工作指引、教育整顿活动的推进进程,开展相关安排部署会、推进会、各类重要宣传活动;针对重要会议、活动共计宣传报道114次,其中省级和商业媒体13次,区县级媒体101次。
2.重要的综述性宣传报道情况。我局对本单位教育整顿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综述,并根据综述性质进行宣传,共计10次,其中中央级媒体2次,省级媒体1次,区县级媒体7次。
3.“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宣传报道情况。通过典型引领,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80余件。
4.持续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深入推进“互联网+法治文化”,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开展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组织全区“法律明白人”在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进行课件培训及答题900余人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352条图文信息、官方微博共发布1069条微博,短信宣传平台共发布46000条宣传短信开展全方位宣传。加大乡村普法力度,建设青岩镇龙井村纪法文化广场、清溪街道南溪苑社区法治文化广场、黄河路街道长江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科学谋划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1.印发《2021年花溪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相关考核标准。按照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拟定了《2021年花溪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相关考核标准印发到全区各相关单位,以便做好年度目标考核和业务工作的督促。
2.科学谋划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今年是“八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为科学制定并启动全区的“八五”普法规划,区法宣办主动思考、积极谋划,经与区人大办的对接,目前《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已经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1次会议通过,《花溪区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征求意见稿)》已经草拟并正征求全区各单位意见。
(四)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
1.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抓手,结合“八五”普法宣传,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原则,利用“12.4”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民法典宣传。综合运用“两微一端”等手段开辟民法典学习专栏,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民法典进万家万企”法治活动,对各经营户进行走访,一对一宣传民法典知识,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
2.强化宣传引领。成立民法典普法志愿者服务团,深入开展民法典“七进”活动,发布宣传挂图。通过“高原明珠秀美花溪”微信公众号、电视“花溪新闻”、云花溪APP等推送了《省基层普法队伍“万人大培训”专家试讲活动走进花溪》等稿件,从新闻宣传角度及时报道民法典学习相关工作,积极发挥新闻宣传主阵地作用。广泛运用载体宣传。充分依托法治广场、长廊等宣传载体,发放宣传手册、邀请律师现场为群众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动员普法联络员、普法志愿者、法治副校长、法律带头人等合力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中,凝聚工作合力,引导群众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3.夯实阵地建设,打造民法典宣传亮点。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作用,创新普法形式,全力打造普法宣传矩阵。一是着力建好用好民法典普法阵地,选址青岩镇龙井村、孟关乡上板村,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与民法典普法阵地进行集中打造,扩大覆盖面,提高利用率。二是加强新媒体在民法典普法中的运用,除了传统的新闻资讯及“两微一端”,顺应“互联网+普法”的总体发展形势,依托不同的应用场景和普法载体,建设面向集中型普法学习的TV端普法视频平台,建设了与微信公众号相融合的移动端普法视频平台,并在区社区矫正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安装了普法智屏平台,形成普法渠道全覆盖、普法场景全适配、普法方式全具备的普法工作态势,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多样、智能高效的普法服务。三是推动民法典普法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将民法典学习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配合全省民法典“万人大培训”活动,全区共组织了17个乡(镇、街道),180个村居共计618人参加“法律明白人”参加线上普法讲座,在线下的定向指导环节,与省、市、区“民法典百人讲师团”积极对接,每个乡(镇、街道)都定向指导2次,目前已全部完成,共计34次线下民法典定向指导,共计1501人余参加培训。四是成立民法典宣讲团。针对不同行业人群,依托新时代文明讲习所、文明实践中心等宣讲平台,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普及民法典知识。
(五)开展统一学法考试
依托“贵州省法宣云平台”,组织全区各单位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贵州省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新要求、新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遵循的党内法规体系,与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2021年,我区共有188家单位共720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注册了“法宣云平台”,其中99.93%的学员完成了规定的学习内容并获得了相应积分,基本做到了应学尽学。在前期完成相关政治理论和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基础上,9月8日至15日,在全省国家工作人员中开展了统一在线学法考试;9月23日至9月30日对第一次考试不及格或因公未参加第一次考试人员进行了补考。2021年全区实际参考人数为7200人,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99.93%。
(六)做好示范点创建工作
1.做好贵州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为深入推进花溪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助力花溪区企业高质量发展,在全区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与相关单位共同合作将推荐符合条件企业进行创建,经层层把关筛选,最终确定贵阳城南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示范创建企业。
2.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按照贵阳市民主法治村创建考核标准的要求,结合花溪区的实际,经各乡镇街道自荐,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初评后研究决定,推荐花溪区黄河路街道长江社区居民委员会、清溪街道南溪苑社区居民委员会为贵阳市第二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目前,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已经对创建单位进行验收。
二.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
2021年,代政府参加行政应诉96件;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8件,经审查后依法受理33件,已审理完结33件,其中纠错4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根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统筹引领法治政府创建各项工作。制定《花溪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政府法律顾问积极为政府依法行政、行政决策、合同签订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对我区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制度进行梳理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在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谋划我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工作,切实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建设。2021年全年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共对区委、区政府及各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意见120余件(次)。配合上级立法部门完成《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等立法草案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
(三)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1年,我区共组织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5次,重点对部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规定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区内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按程序开展相应的文件“立改废”工作。
(四)组织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编制公布《花溪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今年共办理告知承诺审批事项52件。
(五)推动开展“三项制度”工作。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深入贯彻落实《花溪区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把“三项制度”的全面推行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全区开展执法监督相关工作调研,迎接司法部三项制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专项监督行动,整治行政执法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认真执行《花溪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执法部门内部自查及单位之间交叉互查,促进提升各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及执法案卷质量。
(六)推进行政诉讼“两降一升”。以解决花溪区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组织部分单位、乡(镇)、街道办领导集中学习省委依治委《关于推进“两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工作方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法规文件并通报了行政复议纠错率及行政诉讼败诉率情况。我区各级各单位2021年以来,共行政应诉案件237件(含一审案件233件、二审案件4件),已经过法院一审判决、裁定案件92件,其中区政府败诉7件,均尚在二审程序中。每件行政应诉案件均依法提交答辩状及证据资料,依法出庭应诉、参加法庭调查,应诉率为100%;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8件,依法受理33件,通过告知等方式做其他处理2件。目前已结案33件中纠错4件。
(七)参与政府重点工作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红岩水库、十字街改造等区重点事项的处理,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论证和探讨,最终向区领导提出法律意见供参考。参与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2345公共服务热线案件争议认定、恒大、麒鑫房开等问题的处置。
(八)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依法治区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作出责任分解和部署。
三.律师管理工作
1.基本情况。2021年我区共20家律师事务所,其中分所1家,普通合伙所7家,个人所12家,有执业律师165人,公职律师10人,公司律师3人。
2.律所考核情况。完成对2021年1月1日前在我区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2020年年度考核的初审,通过对律所队伍建设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律师执业表现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等情况的考核,我区律所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3.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情况
全区选派67名律师及1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共77人担任了181个村(居)的法律顾问。2021年,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民解答法律咨询1892余人次,开展普法宣传228余次,开展法治讲座81次,参与村(居)调解纠纷82余次。共建立199个三级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其中区级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1个,乡镇(街道)级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17个,村(居)级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181个。微信法律咨询服务共450余次。微信群的建立,村(居)法律顾问随时可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解答群众法律疑问,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发挥了为基层党委、政府和群众提供及时便捷法律服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