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花府发〔2022〕142号)的文件精神,我局结合部门职能实际开展了相关工作,现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具体要求,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区等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积极传达上级各项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精神,贯彻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负责人任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全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事务,推动全局切实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加强学习贯彻法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水平。
一是通过党委(扩大)会、局务会、党委中心组学习等集中学习形式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并部署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二是对于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思想精神要求干部职工在集中学习之外加强自学,巩固学习成果。三是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在智慧普法依治法治理平台参加在线学法及考试,2022年度,我局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此外,我局还结合部门职责,依托花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线学习为平台,组织全区事业编制人员开展网络在线学习,将关于依法行政、环保、宪法等法律知识纳入学习范围,并根据学习情况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干部教育培训档案。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主要利用“花溪人社”微信公众号、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政策法规专栏进行宣传,除系统的宣传了我局社会保险、劳动监察、仲裁、就业等方面的法规政策之外,结合区级重点工作,我局还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题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防疫科普图解”“树立法治信仰,建设法治贵阳”“花溪人社积极开展争当‘五型’干部活动”“120种常见垃圾分类图”“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等专题文章,助力全区各项重点宣传工作。同时,结合部门职责,依托花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线学习为平台,组织全区事业编制人员开展网络在线学习,将关于垃圾分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知识纳入学习范围,并根据学习情况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干部教育培训档案。
(四)严格执行决策制度,确保依法行政。
一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执行《花溪区人社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属于干部人事管理、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事项必须通过局长办公会,在充分论证评估、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策;二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局行政处罚决定在作出决策之前均由局法制科室审核,2022年度共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0起。三是严格执行区级制定的《花溪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对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咨询法律顾问,必要时还邀请法律顾问现场参与案情研判,更好的保障了我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
(五)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信息。
2022年度,我局共对58户用人单位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结果均已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公开,此外,按照“双公示”的要求,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信息录入双公示平台,系统会自动将相关信息推送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对外公示,2022年,共公示行政许可78起,行政处罚10起,公示率100%。
(六)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为规范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我局先后制定了《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错案追究和赔偿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等规定,并将部分制度上墙公示,警醒执法人员的同时,也便于群众监督。二是积极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等部门的监督。我局历年来均积极参加行政诉讼(复议),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从未出现过拒不应诉或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形。我局严格落实上级关于“两降一升” 的具体要求,2022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仅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起,被告为我局下属事业单位——花溪区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社保中心副主任出庭应诉,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此外,我局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局相关工作的批评建议,2022年,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2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5件。
(七)依法履行部门职能、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纠纷。
一是积极处理劳动争议纠纷,2022年,共受理劳动争议举报投诉案件212件,已结案212件,结案率100%,涉及人数515人,涉及金额910.05万元;大力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2022年全年,花溪区(贵安新区)共清欠农民工工资共计1.51亿元,涉及人数1.24万人(次)。收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立案1258件,上年结转15件,不予受理108件,立案受理1150件,审理结案1165件,裁决470件,调解695件。二是持续发力优化营商环境。我局不断深化改革,将绝大多数政务服务事项的承诺办事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20%;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大力推行企业行政许可申请全程电子化办理,2022年,共通过网上渠道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4起,特殊工时17起。通过网申渠道,申请人仅需跑腿一次,即可办结业务。如果选择邮寄材料的方式,甚至可以实现零跑腿办件,此外,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少老百姓办事需提供的材料,2022年我局通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的形式办件约1700余件。
二、存在问题
(一)学习传达法治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不够深入。
虽然我局按要求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行业相关法规的学习,但传达学习多流于形式,学习形式缺乏创新,缺乏对学习效果的检验,不能确保学习内容入脑入心。
(二)法治机构设置不够规范,法治力量相对薄弱。
由于机构改革,机关科室数量被缩减,未能独立设置法制科室,法制审核人员同时还承担着行政许可工作,故作为理应独立履行法治职能的法制科室存在设置不够规范问题,此外,我局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职工仅3人,均已安排在劳动监察及仲裁对法律水平要求较高的岗位,暂时未能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职工安排在法制科室。
(三)个别行政执法存在重结果轻程序的情况。
由于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领域,涉及面广、欠薪案件频发,执法人员时常要同时面对日常举报投诉、信访举报投诉、维稳处突三方面的工作,面对繁重工作的压力,有时会出现重结果轻程序的思想意识,法治思维还相对薄弱。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行政。
(二)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总结往年普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八五”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发挥好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的作用,加大对劳动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及其他重要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推动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强化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只有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才能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只有提高全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才能做到依法行政,因此,必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公民来说,通过普法宣传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要批评指正。
(三)深入实践,不断推进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民主决策和依法办事,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局各机关科室、下属单位要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工作、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