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司法局工作要求,按照省市区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花溪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5件(其中:种子8件、肥料4件、动监3件、兽药1件、农药6件、屠宰1件、农安1、农环1),没收违法所得2562.12元,罚款69826.5元。
2、联合执法情况。2023年联合市局、公安、市监等部门共开展了“十年禁捕”执法行动37次(其中联合执法行动12次),出动执法人员24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2辆次,出动船艇14艘次,向垂钓人员发放规范垂钓管理宣传979份,签订一人一竿一线一勾承诺书529余份,劝导一人多杆的垂钓行为150余人,清理违规钓具20个,检查水产品交易摊点15个次、渔具经营门店50家次、餐饮店56家次。
3、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制定我局“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对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规范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利用政府门户、贵州司法云门户、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贵州省双公示系统等网站,全面接受群众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中涉企监管执法信息、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等,公示率为100%。
4.两法衔接情况
充分运用“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与公安部门衔接,加大长江流域禁捕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涉渔违法行为,杜绝使用禁用工具。
5.执法人员管理情况
花溪区农业农村局持执法证人员42名,严格加强对持证人员管理,并制定《花溪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根据自身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类别、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事项,全面开展执法工作。
6.非强制手段落实情况
案例引导,“以案释法”。通过向监管对象宣讲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村民学习、遵守相关法律。开坝坝会,通过“以案释法”对农户普及了《农药管理条例》、《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让农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重视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先行告知,柔性执法。保障粮食安全是当前农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为保障每年春耕生产顺利进行,花溪区农业农村局对农资市场进行严格监管,提前把假劣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杜绝于市场之外。例如,每年年初,花溪区农业农村局会对辖区范围内的农资经营户,重点针对种子经营的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提前告知经营种子要提前备案、种子经营户不能拆包销售种子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告知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罚程度。在告知现场,不对经营行为进行处罚,只对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在先行告知结束后,再通过农资打假、农业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等检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发生的违法行为再按法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通过这种执法方式,把监管对象转变成为我们的服务对象。
办法先行,监督执法。为更好体现公民的监督作用,花溪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制定各种奖励办法,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执法案件办理过程。
二、存在问题及困难
(一)农业执法监管范围较广,执法力量有限。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多分散在具有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职能的站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成立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因农业行政执法涉及农资、动监、渔政等较多领域,但行政执法人员在岗人数较少,业务知识面涉及不够等原因,导致在执法力度上达不到预期效果。
(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涉及农业领域法律法规较多,大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熟悉程度不够,加之机构改革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三)部门联动力度有待加强。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力度不够,部门联合执法次数不多。
(四)机构改革待完成。因机构改革未完成,人事处于冻结状态,不能新进人员补充执法队伍,不能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三、下一步打算
(一)农业行政监督、执法职能下沉乡镇。按照中央、省、市、区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持续有序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研究制定新的三定方案,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厘清行政执法权责划分,探索农业农村及农产品日常监管监督职能应当下沉乡镇,履行主体责任,组建执法机构的管理模式。
(二)保障执法人员到位,尽快完成执法机构改革。增加执法大队编制,以便招录专业人员。加大农业综合行政执和执法监督能力,规范农业领域秩序,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
(三)进一步加强联动执法,形成合力,实现高效办案。一是横向联动,通过加强与司法、公安、市监等兄弟部门联合执法,共同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提供办案信息线索,提高办案效率。二是上下联动,对上与省市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接,对下多争取乡镇、街道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效应,增强法律严肃性、威慑率,实现高效率办案、办大案。
(四)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继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技能提炼。一是利用省、市、区三级学习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与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利用网上学习平台,参与农业执法培训。三是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农业执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使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能较好掌握国家和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四是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执法队伍大练兵和执法案件典型案例评比等活动提高业务能力。五是组织干部职工线上观看案件直播回放,落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
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