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建设,根据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六个一批”(即:做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新示范项目、建设一批民族特色小镇、发展一批民族药业、提升一批民族传统手工业、挖掘一批民族非遗产品、打造一批民族特色村寨旅游精品)和中共贵阳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贵阳贵安民族工作“六个一批”专项行动方案》通知要求,结合花溪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部署,不断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推进民族乡村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增效,不断为“强省会”凝聚磅礴力量。
二、行动目标
持续深化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到“十四五”末,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有形有感有效;以4个民族乡所在集镇和省级以上民族特色村寨为对象,规划建设1-2个民族文化底蕴深厚、自然风景独具、个性鲜明的民族特色小城镇;根据上级相关职能责任部门要求持续支持1家民族药业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支持1-2户民族传统手工艺创意产品品牌;促进非遗保护传承与农文旅融合发展;推动省级以上民族特色村寨、乡村旅游重点村和中国传统村落成为民族特色乡村精品旅游点;让各族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三、重点任务
(一)做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新示范项目
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持续深化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实施“五抓五促”举措,全力推进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民族团结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区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一是抓党建促交流融合。重点以十字街片区为示范点,坚持党建引领,深化68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商户联盟、商协会、物业公司作用,推动党建圈、旅游圈、服务圈“三圈融合”,筑牢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根基,树立和突出中华民族共有文化符号和视觉形象,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抓旅游促文旅融合。充分发挥花溪民族文化资源优势,紧盯“文旅融合、体旅融合”领域,不断完善景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地方发展协同互惠机制,使旅游产业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三是抓氛围促民族融合。以“九进”“九百”“九共”创建活动为载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传宣讲、民俗节庆等宣传活动。四是抓产业促乡村振兴。加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扶持力度,围绕银饰制作、花溪苗绣等手工技艺,探索“非遗+文创”融合发展,重点围绕民族乡村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打造民族特色文化产业。五是抓“五治”促乡风文明。以农村“五治”为抓手,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紧盯“清、建、管、用”实施农房风貌整治、“三水同治”完善农村供水工程、“四个环节”规范村级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收集点建设、“三个同治”全面消除旱厕无厕户、“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完成“治风”示范点建设,让各族群众有更多的认同感、获得感、归属感。
(二)建设一批民族特色小城镇
一是突出花溪优势,立足山地特色、民族特色、建筑特色,以4个民族乡所在集镇或8个省级以上民族特色村寨为载体,补齐乡村融合共建共享服务设施短板,推动民族聚居村保护发展。二是突出宜居宜游优势,推进民族乡村融入新型城镇化共建共享服务体系建设。围绕高坡苗族乡民族特色小城镇建设,挖掘高坡苗族乡丰富独特的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资源,打造生态环境优美、民族风情浓郁、特色产业突出的“高坡山地旅游休闲度假区”,主要打造苗乡特色小镇,体现苗族风情。
(三)发展一批民族药业
积极支持1家民族药民品企业(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发展壮大,开展原料加工、成药制造、新药研发、大健康服务等全产业链发展,不断构建民族药创新企业服务体系。持续开展民品企业资质、优惠贷款用途、贷款范围进行审核,通过贴息资金补助大力支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帮助更多民族药企业申报为民品企业,争取更多的贷款贴息优惠,提升民品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承贷金融机构满意度和民品企业满意度均大于95%。
(四)提升一批民族传统手工业
一是推进建好“绣花溪”非遗生活馆,推动苗绣、银饰等民族手工艺品的展销,加快民族传统手工艺的商品化,助力民族旅游村寨发展,开展形式多样文化演出活动,丰富游客文化体验,发展乡村旅游,增加群众收入。二是积极推进“青岩·寻坊”旅游综合体项目中苗绣基地建设,扶持1-2家民族特色餐饮、民间技艺等传统手工业项目产业链不断延伸,持续举办各类非遗苗绣培训班,上好“苗绣第一课”,将非遗工艺、民族地域文化与时尚潮流完美融合,实现非遗创新与资源转化。
(五)挖掘一批民族“非遗”产品
一是在花溪苗绣保护工作基础上,利用板桥艺术村(市级非遗小镇)建设“绣花溪”非遗生活馆,以花溪苗绣项目为重点,积极开展以花溪苗绣为主的非遗培训、传习、展示、互动等工作。二是在绣·花溪非遗生活馆内建立花溪苗绣工作室,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在工作室里不定期开展花溪苗绣传习活动。
(六)打造一批民族特色村寨旅游精品
一是支持具备条件的民族乡村高质量发展。推进青岩镇山王庙村小摆托寨的“奇域”小摆托民宿建设,打造康养示范基地,开启“旅游+居家+享老”的经营创新模式,走出一条企业得效益,农户得实惠的乡村振兴致富路。二是支持民族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将农产品加工、休闲度假、乡村旅游等产业有效结合,推动民族特色村寨在旅游等产业融合中保护发展,培育拓展共享农业、手工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综合业态。推进花溪区百坊龙井、高坡乡扰绕村等一批乡村旅游精品项目建设和提升,积极支持已在库的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申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花溪区青岩镇龙井村已成功申报贵州省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示范点。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统筹领导和组织实施
花溪区民族工作“六个一批”专项行动由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协调推动,下设办公室在区民宗局,负责日常工作,不再成立新的统筹协调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定期调度、督查考核和通报机制。强化问题导向,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定期向相关责任单位和乡(镇、街道)发出工作推进情况提示,按期向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推进情况。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民族工作“六个一批”专项行动有序高效推进。
(二)强化重点保障和资源融合。
区民宗局组织落实《花溪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贵阳贵安民族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关于在“十四五”期间,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市级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350万元以上、安排区级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重点扶持民族乡村基础设施、生活环境治理、发展特色产业、推进旅游生态建设、民族特色村寨打造等项目”的措施,倾斜民族工作“六个一批”项目实施。区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明晰责任、资源整合、集中投入、分工合作、各尽其责的原则,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及资金支持,同时把推进此项工作任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本部门可支持的项目经费,围绕工作任务加大投入力度,为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提供保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和督查考核
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该责任事项的全面统筹,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在本方案下发后需制定牵头事项工作分解或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及联络员具体抓。各责任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和牵头责任单位的安排,明确相关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时高效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六个一批”专项行动实际,按照属地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及联络人,在区直相关部门指导帮助下按质按期推进工作任务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民族工作“六个一批”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督促牵头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按照工作计划按时保质推进工作。本方案实施情况将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事项,实现精准督查、按期通报和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