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公示”,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的基础,是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加强“双公示”数据报送工作,提升“双公示”信息质量,确保达到“全覆盖、无遗漏,应公示、尽公示”的目标,花溪区民政局就双公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我局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信息公开评估工作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工作,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公示高质量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民政领域“双公示”工作。
二、2024年上半年“双公示”情况
(一)落实“两个保障”,护航“双公示”高效推进
一是落实机制保障。落实“三个一”工作机制,即确定一个分管领导、安排一个科室负责、指派一个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双公示”工作,做到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到人,任务落实到位;落实考核评价机制,为贯彻贵阳市高质量绩效评价“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减分项指标专题会会议精神,花溪区民政局聚焦考核标准,压实压密、量化细化目标任务,实现“双公示”数据全合规、无错报、零迟报、无瞒报。
二是落实技术保障。梳理打通内部技术壁垒,畅通沟通渠道,落实专人管理,通过对数据整理筛查,及时对接区级牵头单位,对疑难问题及时协调化解,有效破解运行技术难题,确保填报平台安全通畅。
(二)把握“三个标准”,强化“双公示”结果应用
一是严把“及时率”。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自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规范录入至“双公示”系统,2024年1-6月,我局公示行政许可14条(其中民办非登记8条,社会团体注销1条,民办非注销5条)。
二是严把“瞒报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依据权责清单和部门职能,明确“双公示”报送事项,建立基础工作台账,全量、及时记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避免出现瞒报情况。
三是严把“合规率”。着重按照区级部门指导内容,学习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字段校验规则、信息录入时重点关注的问题等内容进行解析,切实提高实操技能。其次,建立复审机制,对拟提交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合格后提交。
(三)压实“两个职责”,确保“双公示”落实落靠
一是压实部门领导职责。我局严格落实工作任务领导包保机制,产生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良好效果,确保“部署到位、任务到项、责任到人”,全力推动“双公示”工作持续提升。
二是压实办理人员职责。根据每日“双公示”归集情况,对录入信息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的部门,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修改错误数据。建立“双公示”工作台账,因工作变动调整的,做好业务衔接,力求最短时间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有效提升信息报送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梳理清单,常态公示
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始终坚持“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日内上网公开”要求,开展“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全量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
(二)长效管理,落实责任
形成“双公示”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有序的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杜绝信息重复录入、瞒报迟报、错报漏报,加强“双公示”信息的记录、归集、报送及动态跟踪,为信用信息应用打好基础。
(三)明确职责,强化监督
压紧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双公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信息共享、行之有效、长久推进。
花溪区民政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