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民政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花溪区民政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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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为指导,按照区法制办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民政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以及依法行政评查等活动,进一步规范民政执法行为,有效提高了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扎实推进了法治诚信服务型民政机关建设,更好地发挥了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目前行政主体仅有花溪区民政局,主体类别:行政机关,主体层级:县级。执法人员编制7人,目前持执法证人员2人,年龄均为30-40岁之间在职在编人员,大学本科学历,持有贵州省行政执法证。配备执法车辆1辆,专用录音笔等执法设备。

按照《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预报、审查、报备制度。将部门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调查摸底,做好登记申报工作,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制定程序、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仔细确认政策依据,按程序做好审查、提请研究、报备工作。全年严格按照区法制办要求,对各项征求意见的法规规章和相关草案及时回复,并针对重点问题进行仔细研究,结合本单位业务实际和行政执法实际,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全面依法行政,抓小抓细严格执法规范

一是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清查自身的行政审批事项,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2019年,全局无涉及行政审批下放事项。同时,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全部涵盖了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许可以及行政确认等事项。

二是不断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2019年,积极和市民政局对接,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的调整,并严格按照权责清单涉及事项进行依法行政,并及时进行公布。  

三是加大社会组织管理,强化市场监管。2019年新增民办非、社会团体组织6家,注销民办非、社会团体组织5家。我区共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191家,其中社会团体4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48家。其中39家社会组织成立了党组织,共建有4个党总支(含23家社会组织),16家属于单独建设,目前共有党员622名。全区已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全部更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全部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对新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全部通过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赋码。

四是完善政务系统建设,优化公共服务。继续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建设,优化部门办事程序,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民政服务窗口,将婚姻登记办理纳入便民服务事项,确保群众“只跑一次”、“只进一扇门”。截止到2019年12月份,全区共办理婚姻登记6800对,其中结婚登记3246对,离婚登记2906对,补发结婚证436对,补发离婚证212对,登记合格率达100%,无违规办理现象。加强业务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加强档案管理,维护合法权益。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实际目标考核要求,逐步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婚姻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并于2019年6月,纸质档案移交档案局进行管理,实现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双套制”保管,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重大决策审议讨论。在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时,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并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切实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

二是进一步扩大了民政信息公开的深度和范围。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利用花溪政务信息公开网的作用,及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我局业务动态、工作流程、服务指南、政策措施等内容,将民政执法活动完全置于各项管理制度的规范之中,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向“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等领域深度推进,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三是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中,积极争取法律顾问意见。2019年,完善了《花溪区民政局临聘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四是进一步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花溪区民政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花溪区民政局行政自由裁量权说明理由制度》《花溪区民政局行政自由裁量权集体讨论制度》等4项基本制度。

四、按照决策部署,建立权责明确的行政执法机制

我们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机关建设和民政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不断提高民政系统依职责工作、按程序办事的自觉性,保证各项民政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明确责任。根据省、市区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局的部门职能以及各股室的工作职责,并结合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和与上级对接要求逐一分解、列出每一项民政执法事项的依据、工作程序,把执法责任、执法权限具体到内设职能机构、每个执法人员,进一步完善以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为主要内容的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二是巩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自由裁量权工作成果。继续巩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自由裁量权工作成果,及时组织有关业务股室、局属单位对应学习相关内容,要求具体执法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公开透明权力运行,恰当运用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处罚裁量标准,防止行政执法的任意性和随意性,规范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调整行政权力清单。根据清单事项调整衔接运行流程的有关规定,经区审改办、区政府法制办和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会审,重新调整公布区民政局行政权力,认真贯彻执行,接受各界监督。

五、狠抓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民政建设环境

以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为重点,紧密结合全区法制宣传重点,积极组织适应不同群体需要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突出民政各项法规政策,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参与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分管领导参加全省民政法治理论培训班,并扎实做好干部职工自学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使民政法规政策更为社会公众熟悉了解,促进了民政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同时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送‘文化、卫生、科技、法律’四进社区”和“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的重大活动,围绕各个主题,经过精心策划、周密组织,掀起集中宣传教育的高潮。通过宣传标语、板报、图片展览、宣传车巡游、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各种法律知识。一方面吸引公众广泛参与各项活动,另一方面要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努力增强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自觉性。12月4日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围绕宣传主题,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区群众的法治意识。

六、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2019年,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上取得一定的突破和成绩,但这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在政务信息依法公开方面做的不够,涉及的公开内容不够广泛,特别是在对相关政策解读方面还有所欠缺;对基层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指导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的范围和内容需要继续扩大、丰富等。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继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严格依法行政,积极完善依法行政相关体系,不断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完善信息公开,同时扩大宣传范围,创新宣传模式,不断提高民政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使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