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指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为指导,并按照区法制办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民政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以及依法行政评查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民政执法行为,有效提高了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更好地发挥了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组织保障
根据中央、省、市、区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等文件要求,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民政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局党委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抓落实,继续保持民政系统法治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做到“三个区分开来”。
二、全面依法行政,抓小抓细严格执法规范
一是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清查自身的行政审批事项,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2020年以来,全局无涉及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同时,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涵盖了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许可以及行政确认等事项。
二是不断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2020年,积极和市民政局对接,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的调整,并严格按照权责清单涉及事项进行依法行政,并及时进行公布。
三是加大社会组织管理,强化市场监管。2020年新增民办非、社会团体组织9家。我区共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200家,其中社会团体4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57家。其中39家社会组织成立了党组织,共建有4个党总支(含23家社会组织),16家属于单独建设,目前共有党员622名。全区已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全部更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全部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对新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全部通过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赋码。
四是完善政务系统建设,优化公共服务。继续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建设,优化部门办事程序,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民政服务窗口,将婚姻登记以及其他受理事项办理纳入便民服务事项,确保群众“只跑一次”、“只进一扇门”。
三、大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按照《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预报、审查、报备制度。将部门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调查摸底,做好登记申报工作,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制定程序、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仔细确认政策依据,按程序做好审查、提请研究、报备工作。全年严格按照区法制办要求,对各项征求意见的法规规章和相关草案及时回复,并针对重点问题进行仔细研究,结合本单位业务实际和行政执法实际,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重大决策审议讨论。在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时,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并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切实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
二是进一步扩大了民政信息公开的深度和范围。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利用花溪政务信息公开网的作用,及时在网站上公示我局业务动态、工作流程、服务指南、政策措施等内容,将民政执法活动完全置于各项管理制度的规范之中,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向“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等领域深度推进,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三是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四是进一步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花溪区民政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花溪区民政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花溪区民政局行政自由裁量权说明理由制度》《花溪区民政局行政自由裁量权集体讨论制度》等4项基本制度。
五、按照决策部署,建立权责明确的行政执法机制
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机关建设和民政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不断提高民政系统依职责工作、按程序办事的自觉性,保证各项民政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明确责任。根据省、市区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局的部门职能以及各股室的工作职责,并结合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和与上级对接要求逐一分解、列出每一项民政执法事项的依据、工作程序,把执法责任、执法权限具体到内设职能机构、每个执法人员,进一步完善以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为主要内容的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二是巩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自由裁量权工作成果。继续巩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自由裁量权工作成果,及时组织有关业务股室、局属单位对应学习相关内容,要求具体执法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公开透明权力运行,恰当运用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处罚裁量标准,防止行政执法的任意性和随意性,规范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调整行政权力清单。根据清单事项调整衔接运行流程的有关规定,及时重新调整公布区民政局行政权力清单,认真贯彻执行,接受各界监督。
六、狠抓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民政建设环境
以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为重点,通过对民法典的认真学习,紧密结合全区法治宣传重点,积极组织适应不同群体需要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突出民政各项法规政策,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参与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分管领导参加全省民政法治理论培训班,并扎实做好干部职工自学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使民政法规政策更为社会公众熟悉了解,促进了民政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同时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送‘文化、卫生、科技、法律’四进社区”和“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的重大活动,围绕各个主题,经过精心策划、周密组织,掀起集中宣传教育的高潮。一方面吸引公众广泛参与各项活动,另一方面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努力增强全社会“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自觉性。4月4日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围绕宣传主题和组织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区群众的法治意识。
七、加强指导,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良好的婚育观念,构建文明的村风民俗,切实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区民政局结合《民政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政法委 中央文明办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全国妇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拟定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范本。
八、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一定的突破和成绩,但这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仍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干部法治意识还有提升空间,法律知识储备有限;二是宣传渠道单一,形式不够丰富;三是在政务信息依法公开方面做的不够,涉及的公开内容不够广泛,特别是在对相关政策解读方面还有所欠缺;四是对基层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指导需要进一步加强。
九、下步打算
我局将围绕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继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严格依法行政,积极完善依法行政相关体系,不断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完善信息公开,同时扩大宣传范围,创新宣传模式,不断提高民政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使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重视学法培训工作
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为重点,突出抓好局党委中心组法制学习,重点抓好干部职工特别是中层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巩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提升民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局各科室各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办文讲法律依据、审批遵循法定程序、处理问题考虑法律后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并成为整个部门的自觉行为。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中心组学习、讲座辅导、参加市、区组织的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二)创新宣传手段,提升宣传效果
要积极创新各类宣传手段,主要通过新媒体,利用“花溪民政”的微信公众号以及微博等新媒体的宣传形式,扩大宣传途径,同时结合传统的口头宣传以及印发宣传手册等手段,逐步丰富宣传渠道,提升宣传效果。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律培训班和法制宣传活动。在全区深入开展民政业务各项宣传活动,促进民政业务知识深入普及。更加注重民政法治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到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权责统一原则,自觉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把依法行政的落脚点放在促进工作发展上,不断提升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