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教育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花溪区教育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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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我区教职工学生的法治素养,推动教育系统教职工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法治引领教育行政管理和学校内部治理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

1.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一是我局坚持把法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业务科室,结合实际,将法律法规纳入我局党委会学习内容,对2024年法治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坚持机关干部学法制度。为确保普法工作稳步、顺利地开展,我局将普法学习列入局机关干部学习、中小学校长、教师任职资格培训、学历提升的培训内容。我局采用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的方式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推动我局领导干部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意识。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一是发挥好学校课堂法治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邀请法治副校长针对不同学段学生推广防性侵、防诈骗、防欺凌、心理健康、禁毒、交通等普法课程。二是认真贯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本年度由区委政法委牵头,联合我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花溪区公安系统、经开区公安系统按照中小学校数不低于1:2的人员比例为辖区中小学、中职学校建立人员库,为全区中小学、中职学校配备145名法治副校长,实现中小学、中职学校全覆盖,为学校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同时对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职的及时进行重新聘任,确保工作“不断档”、服务“不打烊”。三是普法教育“抓实效”。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形式,各校开展法治教育宣传200余场次、惠及师生10万余人。其中秋季学期开学第一课,我区共派出145名法治副校长前往120所学校(全覆盖)为90114名学生(师生)上“开学第一课”,其中禁毒知识23堂覆盖16699人、交通安全46堂覆盖34657人,防校园欺凌90堂覆盖72812人、防性侵11堂覆盖12313人、心理健康知识17堂覆盖12141人、消防安全24堂覆盖18523人、防溺水36堂覆盖23977人,防诈骗40堂覆盖26538人,食品安全15堂覆盖8778人。四是我局联合花溪区人民检察院、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孟关乡中心完小召开了花溪区教育系统2024年春季学期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解读暨消防安全培训会议。全区公(民)办中小学校(园)分管领导、法治负责人、安全专干及培训机构负责人共计300余人参加。五是联合公安系统制定进一步加强花溪区农村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村中小学校园法治建设,大力营造校园良好法治环境。

3.加强人才队伍保障。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的培训。本年度,我局5名执法人员于2月27日参与区司法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线上培训,于4月18日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集中培训,于6月参加《贵州省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于10月14日参加司法部办公厅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二是进一步督促在职在编人员考取执法证,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占比。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

4.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局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关,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核意见追溯。我局坚持质量优先原则,确保文件必要且高质量,优化内部管理,精简流程以提升效率,减少不必要发文。因此,本年度我局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时根据《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第三次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花委办字〔2023〕28号),我局及时对市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梳理发现,我局未起草涉及市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的规范性文件内容。

(三)强化决策程序制度落实

5.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明确决策事项范围。我区教师招考、招生等全程公开,教育公信力不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布草案,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党委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6.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聘请贵州齐之越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大成(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双法律顾问为教育系统重要决策提供了法律支持。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完善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我局创新型执法主要分为三步:一是劝说:我局各业务科室根据执法范围开展普法宣传,对各校园违法违规风险点进行事前告知,预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提高行政相对人知法、守法意识。二是督促整改:我局对发现早、问题小等问题先进行劝说更正,并要求各学校、培训机构举一反三,结合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矛盾隐患。并通过加强教育、督导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意识。三是执法:行政执法人员对学校、培训机构违法违规情节严重或多次违反同一规定的情况,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流程作出处罚。

8.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本年度花溪区教育局共批办13所民办学校,其中幼儿园2所,非学科类培训机构11所;注销民办学校共13所,其中幼儿园12所,校外培训机构1所,中小学0所。2024年第一、二、三批教师资格证认定通过共2504人,其中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证354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证1018人,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1132人。二是购买行政执法设备3台,逐步规范行政执法流程。三是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保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2024年我局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形。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9.加强应急法治保障。我局不断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构建功能健全、覆盖全面、科学应用的应急预案体系。一是制定花溪区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事件应急预案,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明确各科室职责和应急响应。二是制定花溪区教育局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预防校园拥挤踩踏事件应急预案、预防校园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校外集体活动应急预案、校园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校园防洪防汛防地灾应急预案、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维稳信访应急预案、校园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校园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12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分级负责,系统联动;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科学统筹,注重实用的原则。

10.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我局结合突发事件特点和规律,科学制定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和相应措施,我局在上述应急方案中皆明确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如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应急处置流程依次为先期处置、接报与认定、复查与申诉、教育与惩戒、善后与总结、总结与改进。

(六)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

11.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一是根据《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性侵猥亵专项行动方案》《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辖区内74所法人学校已全部建立校园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及防治校园欺凌委员会。二是秋季开学初,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全市同上一堂法治课”活动,并积极进行常态化的矛盾纠纷排查,从源头上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三是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邀请法治副校长、公安民警、消防、属地等进行入校园集中授课127次,针对预防欺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急逃生等方面开展法律法规和知识的讲解,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四是抓实矛盾纠纷处置。完善重点学生台账、特殊群体学生台账、矛盾纠纷台账并上报云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同学纠纷、师生纠纷、恋爱纠纷、财务纠纷、家校纠纷、校内校外纠纷、突发状况等矛盾纠纷,及时干预处置、化解矛盾。一旦发现校内学生遭猥亵、性侵、欺凌等行为,学校必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立即上报公安机关、告知学生家长、报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截至目前,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专业的行政执法队伍人员不足,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不断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统一,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以增强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法治思维为重点,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相结合,形成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从教的良好局面,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广大师生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持续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建立稳定的法治教师队伍,丰富广大中小学生普法宣传教育形式。

(三)不断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多渠道、多方式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努力实现教育系统行政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检查经常化、执法监督制度化,确保依法治教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