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办理研学旅行等实践类活动备案需提供材料
1.花溪区中小学研学旅行、综合实践活动申报表(校方)
2.研学旅行或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含活动线路设计及行程安排、活动主题设计)(校方)
3.学校与承办方签订的协议(校方)
4.竞标结果及公示材料(含参与竞标三方资质)(校方)
5.活动安全预案,含各板块老师职责及分配情况(校方)
6.告家长通知书(校方)
7.费用清单(含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图片)(承接方)
8.承办方业务经营许可证(含营业执照、承办方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承办单位在信用网站截图证明及准入名录文件)(承接方)
9.《贵阳市中小学生集体外出审批表》,附以下资料:
(1)客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承接方)
(2)综合实践(研学)活动出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车辆保险单包含交强险、承运险、商业险(复印件加盖公章)(承接方)
10.承办方近三年无事故说明(承接方)
11.学生保险投保确认书(承接方)
二、审批流程
1.在本区开展研学旅行等实践类活动的,由学校按上述资料目录准备好相关资料,上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科研学办公室(以下简称研学办)和法规安全科进行备案登记。
2.跨区开展研学旅行等实践类活动的,由学校按上述资料目录准备好相关资料并上报区教育局研学办和法规安全科进行备案盖章后,报市教育局备案登记。
3.单次参加研学旅行等实践类活动人数在500人以内的,由研学办审核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后,报教育局分管领导审批;单次人数在500人以上的,由学校提交申请报告,研学办提出初审意见,经教育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学校按照规范流程审批相关资料。
4.因特殊原因完成审批流程后未能出行,需推迟时间进行的,须再次按照新确定的日程重新审批《贵阳市中小学生集体外出审批表》《花溪区中小学研学旅行、综合实践活动申报表》并注明推迟原因。
三、工作要求
1.各学校在开展研学旅行等实践类活动过程中严格制定工作方案、安全预案并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安全出行。
2.认真审核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和活动价格,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确保学生在活动中有所得,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花溪区中小学申报研学旅行等实践类活动提供材料及流程的通知》下发后,市局有新的要求或通知下发的,以市局下发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