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

花溪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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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贵州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转发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黔教函〔2020〕104号)、《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47号),为确保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高效、平稳、有序,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学生类别错峰安排受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0年7月20-9月20日,具体安排如下:

1.往届学生:2020年7月20日-8月20日;

2.2020届大一新生:2020年8月21日-9月10日。

二、办理贷款流程分二步进行:

第一步:学生在网上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申请表,并导出(申请表)、(认定表)。

第二步:现场认定

1. 地点:花溪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花溪区行政中心一楼A103);

2. 首贷学生须提供资料:

①学生申请表、认定表原件各1份(已预申请的学生不需认定表);

②贷款人及共同借贷人身份证原件;

③录取通知书或在读大学学生证原件。

3. 续贷学生须提供资料:

①申请表原件一份;

②学生身份证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三、其他相关要求

1.有贷款需求的学生请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00)到现场认定,带齐资料,以免来回往返;

2.首贷需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同时到现场进行认定,续贷可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到场认定即可。

3.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备口罩,做好自我防范工作;

4.在现场办理时,自觉排队、不扎堆,不大声喧哗。

联系人:陈家波

咨询电话:0851-83155121(办公室) 

花溪区教育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