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法制办的指导下,区交通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法制工作机构。成立花溪区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工作人员,统筹协调交通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制定《花溪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做到方向清、任务明、措施细。
(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积极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一)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规定。根据2018年8月3日《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由交通运输部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我局积极做好涉及事项的衔接工作。
(二)完成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根据有关要求,对交通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我局共有行政权力226项,其中行政许可21项、行政检查18项、行政处罚167项、行政强制1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类5项。已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积极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按照市审改办《关于印发<贵阳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筑审改办发〔2018〕11号)文件要求,推进“六个一”改革。经全面梳理,形成花溪区交通运输局“六个一”清单,明确网上办理事项12项、当场办理事项1项、承诺办理事项0项、限时办理事项12项、便民化服务事项0项、从严监管事项9项。
(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常规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重点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等情况的市场主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不断完善法治制度机制
(一)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制定《花溪区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
(二)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对社会关注度高或者与公众直接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各种渠道充分听取相关各方意见和建议。
(三)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充分发挥其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作用。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裁量幅度的行政执法种类或事项进行梳理。
(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制定印发《花溪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对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19日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通过对案卷的程序步骤、调查取证、适用法律、自由裁量、文书规范、案卷归档等多个方面交流探讨,达到查缺补漏的目的,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行政执法质量。
五、着力强化法治思维建设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积极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参加12月4日上午花溪公园一号门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向群众讲解《宪法》、《公路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8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宪法学习宣讲活动。通过学习,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引导干部职工切实掌握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一是通过局每周五学习例会,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安排一线执法人员现身说法,共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交流执法心得。二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区各级行政执法培训。三是开展法治能力考查测试。通过法宣在线等平台,对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进行测试,促进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2018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在社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均有待加强。2019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法治政府、法治交通工作再上新台阶。
花溪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