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贵州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和依法执政方面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我局的职责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中央、省、市、区关于依法行政的重要精神的学习列入政治理论学习及主题党日的必修课,在集中学习基础上,强化自学,同时充分利用财政OA系统、微信群等,不定期推送相关文件,确保学习力度不减。切实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制度,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区依法治区办相关工作要求,对我局涉及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厘清责任,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相关责任科室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2020年我局经清理无需要修订或废止的党内规范性文件。
二、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一)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
一是组织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活动。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的形式,推进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充分利用每周例会、财政OA系统、微信群等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考试和竞答活动。组织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全国普法办依托网络平台举办的民法典学习公开课,参加“学习强国”平台组织的答题活动,在“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完成2020年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民法典专题的学习和考试。积极参与“黔微普法”、“法治花溪”微信平台开展的民法典知识竞答活动、省法宣办在“黔微普法”微信平台开展的“民法典知识大比拼”闯关竞答活动,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思维。三是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以2020年“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单位宣传栏、宣传展板等宣传阵地,以及向群众发放民法典读本等方式,多层级、多角度开展民法典宣传,在全社会掀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
(二)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每月摸排财政系统黑恶势力线索,建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台账》和《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件台账》。组织全财政系统110名干部职工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在线竞答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不断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三)积极组织宣传、推广本系统依法行政成效和典型经验。
一是利用税法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党员进社区服务活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派出工作人员现场给老百姓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刊出花溪区财政局“七五”普法宣传栏,以法律进机关,向前来我局办事的同志宣传财政普法知识;三是每年七或八月组织全区财务人员培训,将财经相关法律法规融入培训课程;四是选送部分干部参加上级财政部门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五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工作;六是组织全系统有执法职能的工作人员在网上进行行政执法学习和考试,我局共51名人员通过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证,在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中进行财经法规的宣传。通过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财政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用法能力和守法意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进程,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
(一)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一是加强清单动态管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及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动态管理,2020年1月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涉煤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20年6月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花溪区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花溪区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根据纪委开展营商环境整治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每月向第二纪检监察组报送《政府采购工作自查报告》,2020年未发现我局干部职工财政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二)关于按国家要求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情况。
经清理,我局目前无面对社会的证明事项。
(三)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严格依法防控。
一是及时传达上级疫情防控政策及相关文件,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加大对疫情期间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保护的有关规定,严禁所有干部职工发表关于疫情防控的不当言论;二是统筹财政资金,做好经费保障,截至10月,我区共调度疫情防控资15221.97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物资建设、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济体系运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以及治疗专用设备采购、患者救治费用补助、防控工作宣传等方面。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严格执行省、市政策,担保费率按1%收取、免收保证金,并根据企业情况弱化或简化反担保措施,开通绿色通道,简化资料,提高办事效率。
(四)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创新市场监管方式,落实市、区两级“两单两库一表格、平台加细则”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
(一)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
在规定的期限对《花溪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上级部门发出的征求意见进行回复。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不存在代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未经起草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即送区本级政府审议的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时间要求报送区司法局。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依法决策程序规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切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精神,我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为财政的重大财税决策、财政管理、财政行政复议、政府采购投诉、与政府采购事项有关的重大法律事宜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等环节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上,坚决执行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坚持落实会前充分酝酿沟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改革行政体制,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要求,积极稳妥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到亮证执法,按程序查前公示,查后公示。二是2020年度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花溪分局,对其会计信息质量和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实施等方面进行检查,形成检查报告,要求被检查单位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将检查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上进行公开。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权范围、种类、幅度。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学习宣传贯彻《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严格确实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监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二是构建党风廉政责任体系。召开花溪区财政系统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层层签订《花溪区财政局党委成员廉洁从政承诺书》《花溪区财政局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等,推动责任下沉,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二)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制订信息考核制度,要求各分局、各科室每月上报信息不低于2条。制定《花溪区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规范》,对公开主体、范围、时间、形式、内容等进行明确,确保财政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加强内部监督。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及省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分析报告制度,按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汇报。截至目前,我局接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件1件,已按要求进行回复处理。
九、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认真完成“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按要求及时上传2017年以来普法经费预算和执行情况、推动宪法精神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情况、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以及“宪法宣传月”活动等情况的相关资料。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分解表》,认真开展整改,持续巩固整改成效,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氛围。
十、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充分认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准确把握和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内容,坚定不移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贯彻实施工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在集中学习基础上,强化自学,同时充分利用板报、财政OA系统、微信群等,不定期推送相关文件,确保学习力度不减,形成浓厚的学法范围。
十一、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主动及时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按规定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试,积极参加区里面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竞赛。2020年来我局未发生重大行政违法案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贵州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
花溪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