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花溪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花溪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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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后我分局的职责和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度我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依法履行部门职能

1.把握部门定位履职。自贵阳市机构改革后,我分局作为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在花溪区的派出机构,对外执法统一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的名义进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相关职权由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使,我分局负责配合实施。

2.强化民营企业发展法治保障。

在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如宣传培训、上门服务、隐患排查、约谈警示等,督促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防止以罚代管。在开展柔性执法工作方面,2024年度我分局共立案9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由市局作出处罚决定的3件,不予处罚决定的3件,上级审查会议讨论通过不支持处罚建议并由我分局撤销立案的3件。在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方面,适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的规定,畅通投诉举报途径,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2024年我分局无执法人员因行政执法违法而受到企业投诉举报的记录,强化了涉企服务,优化了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3.持续优化服务。主动开展企业帮扶,持续优化服务,积极主动向企业提供环评办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服务。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上,积极对接区投资促进局,开展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息核查工作。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的活动安排,为提高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选派多名执法人员投入大练兵活动,组织学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培训,打造过硬执法功底。积极参加生态环境执法卷宗评查,借鉴兄弟单位良好经验,提高办案质量。通过上述活动,大大提高了我分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水平,提质增效明显。

2.持续推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通过自查,迄今为止,我分局并无行政诉讼案件,也无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违法建筑强制拆除、责令交出土地等重点行政行为。

3.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开展工作。严格执法程序,严守执法标准,无“小过重罚”“一刀切”等不规范的行为。

4.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对符合正面清单条件的企业,减少执法频次,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案,从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检查工作,全面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验情况、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情况等方面进行抽查,共检查企业83家,抽查结果均已登记完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率为100%。

5.开展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执行2024年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认真按照《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进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试行)》,开展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工作。

6.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严格按照上级下发的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及要求开展执法工作,以每月、季度、半年三个频次执法清单为基础,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饮用水源、规模化畜禽养殖、自然保护地等开展全覆盖执法监管,共出动1000余人次,检查各类监管对象500家次,约谈企业14家。

7.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事前公开方面,认真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制定公布与动态调整的工作;事中公示规范方面,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均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所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如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事后公开方面,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将执法决定(行政命令与行政处罚)按要求在相关门户网站上公开。

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所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相关工作,对启动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过程都有相应的记录。

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法制审核工作由市局法规处行使,我分局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标在对案件展开初审工作,确保初审质量。

贯彻落实《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的规定,同时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统一适用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的格式标准,规范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三)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强化预案体系建设,编制《花溪区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花溪区人民政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花溪区人民政府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形成了“一个总牵头,多个方面细化”的预案体系。强化应急准备,。根据花溪区的环境安全隐患特征,采购了吸油棉、吸油毡、拦油索、示踪剂、易燃易爆气体检测仪等设备及物资,采取桌面推演,现场模拟等多种方式,2024年8月我分局积极开展了应急演练桌面推演,锤炼了应急队伍。

(四)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积极配合民主监督。针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办理,并对办理的情况进行及时反馈。2024年区级政协案件协助办理情况共计5件;区级人大建议共办理10件,其中主办5件,协办5件,均已办结。

(五)强化组织保障

1.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根据《花溪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增强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意识。

2.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本着“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我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服务、监管、执法的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和教育,努力营造普法的良好氛围。利用六五环境日向广大群众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新技术、新理念,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环保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2024年度我分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法治政府的要求以及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一是生态环境执法监管面广量大,涉及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放射性物质等多领域,污染防治任务繁重,但执法力量相对有限。二是整体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仍需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涵盖面广且随着时代的要求不断完善,各种生产和生活对生态环境不同程度的影响也对执法人员的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

下一步,我分局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补齐短板弱项,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严格公正执法,深化依法行政,筑牢法治基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