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隆重纪念第50个“六.五”世界环境日,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号召广大市民投身环保实践活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浓厚的环保宣传氛围。为确保活动的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1年6月4日上午10:00——12:00
二、活动地点
花溪公园正门广场
三、活动名称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花溪区2021年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四、活动主题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花溪分局
协办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卫健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局、区新闻信息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全区各乡(镇)、街道办。
六、活动方式、内容
(一)开展世界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请各协办单位派出2名工作人员于6月4日(星期五)当天在花溪公园大门口广场前集中设点开展环保集中宣传,建议自带宣传资料;并于活动结束当天报送资料图片及活动总结到邮箱:2034954019@qq.com。
责任单位: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花溪分局
各乡镇、街道办在辖区内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请各乡镇、街道办于6月5日当天开展形式多样的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并于活动结束当天17:00前将活动图片及总结报送到邮箱:2034954019@qq.com。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三)开展一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志愿活动。6月4日上午,请团区委组织10名志愿服务者队在花溪公园广场开展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团区委
七、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今年的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筹划开展活动。各乡镇街道办要按照方案活动要求切实组织实施,真正达到普及环保知识、提升市民环保意识的目的。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乡(镇)、街道办要及时将活动情况总结和图片资料于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花溪分局汇总,此次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二)宣传活动于当日10:00分准时开始。参加宣传活动的单位请提前15分钟到花溪公园广场宣传点,并按照主办单位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三)请新闻信息中心做好世界环境日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请区综合执法局、湿地公园管理处牵头做好场地协调工作。
(五)请溪北街道办牵头负责当天维稳工作。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