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公安分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花溪公安分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来源: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 字号:[ ]

一、本部门(本地区)2023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花溪公安分局2023年度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952件(作出执法决定案件数),其中行政许可163件,占比8.35%;行政处罚730件,占比37.40%;行政强制51件(强制扣押),占比2.61%;行政征用案件0件,涉密案件0件。

(二)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19起、行政诉讼案件6起,行政复议案件零纠错、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2023年度花溪公安分局执法规范化方面出台了《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110接处警工作规范(试行)》《花溪分局前端执法闭环监督工作机制(试行)》《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如实受立案闭环监督实施办法》《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优秀案件评选制度》,修订了《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花溪分局贵阳公安警务监督系统运行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接处警执法活动、警情及时受立案、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涉案财物规范管理和及时处置、案件质量提升等方面执法活动。以上制度实施后,经严格执行和监督考核,分局接处警工作不满意评价率逐月下降,不如实受立案顽疾得到彻底整治,执法记录仪在各项执法活动中全面规范应用,涉案财物管理严格执行“管办分离”、24小时入库并按时处置,分局案件质量整体得到提升。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花溪公安分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编制了行政执法流程图和服务指南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名册、权利告知书,窗口服务岗位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严格落实事前公开要求;要求开展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规范事中公开;通过“双公示系统”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63条,行政处罚信息795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及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行政检查信息299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分局严格执法记录仪的全面规范使用,通过音视频记录与文字记录相结合,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明确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范围流程,严格审核审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2023年分局持续开展执法执勤活动培训学习,围绕如实受立案、接报案规范、行政诉讼应诉、权利义务告知规范、案件调查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案件快办程序》等内容,先后开展集中培训10次、“法制夜校”5期、“以案释法”16期、“干部每周学法”12期、闭卷考试8次、送教上门30余次。

(四)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的情况。2023年度分局开展行政案卷常态化评查12次(月绩效考评)、行政案卷专项评查1次,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活动,共开展执法周通报48次,执法整改提示单57次,下发执法问题整改通知书17份,执法工作指令12次,涉及行政案件受立案、办结率等各方面工作,通过“日审核、周通报、月考评”及常态化监督调度,分局行政案件执法质量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