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行政案件办理情况。花溪公安分局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810起,其中,行政许可40起占案件总数的2.2%、行政处罚759起占案件总数的41.93%、行政强制包含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传唤、证据保全、收缴追缴)案件数与占比与行政处罚一致,涉密案件0件。
(二)行政复议诉讼案情况。花溪公安分局制定《花溪分局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制度》《花溪分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全力做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有效保障群众在行政执法办案活动中的权利,2022年以来分局办理行政诉讼案件8件、行政复议案件9件,均未被撤销、未败诉。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为切实提升2022年执法规范化建设质效,花溪公安分局先后制定了《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法制工作警种联动、所队联动工作制度》《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执法办案管理分中心监督制度》《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执法监督岗工作办法》《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健康体检及核酸检测项目进驻办案中心工作制度》《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关于执行法院、检察院自侦案件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规定》,主要针对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执法监督、执行逮捕等方面的规范。相关制度实施后,分局执法办案程序逐步规范,2022年未在执法办案场所发生安全事故,警种与派出所联动更紧密,执法调度更有力,工作推进更见成效,2022年法治目标绩效考核在全市取得第二名的成绩。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①强化事前公开。花溪公安分局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34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9条、执法人员名册(138人)、行政执法流程图和服务指南信息、权利告知书,并依法通过工作网站、办公区域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群众公开。②规范事中公示。花溪公安分局通过考核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情况,规范民警行政执法,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依法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执法时规范着警服、佩戴标识。分局350名民警已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证书,执法主体资格合法。③加强事后公布。花溪公安分局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通过“贵州省双公示系统”、信用中国(贵州贵阳)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花溪区政府门户网站等网上平台向社会公示。2022年以来,花溪公安分局在“双公示”系统共计公示行政处罚527条、行政许可39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行政检查活动264次检查监管对象406家。
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①完善文字记录。花溪公安分局规范执法案卷材料,规范制作行政执法案件卷宗。②规范音像记录。分局要求执法活动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同步录音录像,充分发挥音像记录直观有力的证据作用、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依法履职的保障作用。目前已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并纳入工作考核,目前已配发执法记录仪398台,建设音像记录场所17间。③严格记录归档。分局不断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并规范网上办案(网上组卷、全流程记录),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
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①明确审核机构。花溪公安分局明确法制大队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法制大队6名案件审核民警均已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人A证,4人C证)。②明确审核范围。花溪分局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和目录清单,明确了重大执法决定事项的审核范围。③明确审核责任。分局党委领导要对分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总责,法制大队负直接责任。分局明确了法制审核流程、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方式、时限、责任,健全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执法办案单位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大队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一是组织培训全局民警参加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确保全局在职在编民警取得执法资格。二是采用法治培训、法院庭审旁听、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分局领导、民警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业务能力的提升,利用干部学法、“法宣在线”等系统进行学习监督和测试,花溪分局2022年组织完成5次学法专题培训,5次线上学法考试,参与2次线上法院庭审旁听活动,召开6次法制员例会,不断提升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法律意识。三是深入基层开展执法指导70余次,帮扶民警提升执法水平。
(四)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的情况。一是花溪公安分局提供四百余起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案卷予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联合评查。接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部署整改,迅速落实整改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二是季度同步省厅、市局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8次;组织分局各办案单位开展“百日行动”重点案件评查、重点案件“百案评查”专项治理工作、简易程序行政案件评查工作6次。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1. 行政案件质量有待提升,仍然存在文书制作不规范、文书材料扫描不及时等问题。
2. “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工作中,个别单位公示不及时,需要统筹部门多次提醒督促才能落实公示要求。
3. 未与区行政执法机关联动尽快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民警责任心有待提升,执行力有待加强。分局未与区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主要是因为联动不够,沟通交流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执法办案责任机制。积极构建“主办民警一办到底、案审民警介入指导、审核民警全程监审”的办案机制,聚焦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严格执行“谁办理、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捆绑教导员、分管案件副职、法制员、案件民警监督管理责任制,提高法制员履职能力,实现权责明确,责任追究到位的工作机制。
二是推进执法全流程管理监督。持续完善法制部门全流程监督跟踪机制,通过每日网上巡查、执法考评、周通报整改提醒、执法建议书等方式进行全量考评问题,抓案件质量办理、抓行政执法规范。
三是提升民警执法履职能力。抓好“关键少数”,提升法制员和中层领导干部执法履职水平。紧紧抓住法制员和中层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强化法制员和中层领导履职水平,做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法、规范执法。紧盯“绝大多数”,强化办案民警能力素质建设。紧紧抓住执法办案民警这一核心要素,全面提升执法主体能力素质。通过以老带新、法律大讲堂、案例点评、专题授课、业务培训、大比武等多种形式营造学法氛围,提升整体法律素养。
四是主动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动,尽快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行政案件转刑事案件办理程序。
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