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进展。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和依法执政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
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相关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挥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1.深入开展依法防控疫情法治宣传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新冠肺炎发生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密切关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迅速组织全镇机关干部、各村两委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有关会议精神,制定《燕楼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及其他相关制度,滚动排查掌握最新动态,强化值班值守、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以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维护了全镇人民的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公共服务
镇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标准化,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我镇政务服务大厅建立于2013年7月,2013年9月正式投入运行,是花溪区乡镇第一个设施齐全的政务服务大厅。本着“集中办公,公开办事,规范操作,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为目的,实现一站式办理,全程化服务的目标,“减证便民”行动得到有效落实。
3.加强清单动态管理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完善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动态调整。我镇政务服务大厅已将办理事项进行公示。
4.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我镇已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目录要求。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完成“三定”任务,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5.加强市场监管
作为辖区依法行政主体,针对辖区企业、施工单位、个体工商户及每周赶场天的商贩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联合区级相关单位,对辖区进行市场监管,坚决落实主体责任。
(二)将法治建设纳入地方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为贯彻落实推进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燕楼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政法委书记为常务副组长,镇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各中层干部为成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镇“十三五”发展总体规划和各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镇党委政府考核各村各部门的重要内容。落实本级政府每年向同级党委、人大主席团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并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为贯彻落实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镇根据“谁起草谁清理”“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各部门排查已经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经排查,未发现有党内规范性文件需要清理。
(四)切实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按照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认真遵守并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截至现在,未发现有违反党内法规制度的情况。
(五)加强备案审查制度,依规撤销和纠正不符合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要求的党内规范性文件
根据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要求,我镇经认真排查,未发现有不符合党内规范性文件。
(六)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2020年9月28日至9月29日,燕楼镇召开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依法、依程序选举产生了燕楼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会上,新当选副镇长严格落实了宪法宣誓制度,认真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七)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镇已建立以政府法治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立专兼职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聘请贵州科典律师事务所雷红伟、李安珍两位律师为镇政府法律顾问,签订了聘请合同。
在区司法局支持下,全镇八个村都落实了村级法律顾问。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纲要),按照“建立以政府法治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的要求,我镇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以有效解决我镇推进依法行政、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瓶颈问题,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事事受法律监督。在法律顾问的参与下,在拆迁、土地使用权或者林权纠纷等基层矛盾纠纷中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指导签订合同30余份,化解信访矛盾纠纷15件次。
(八)加强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建设
燕楼镇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成立了燕楼镇普法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法治宣传相关制度,通过科级领导负责具体职能部门、部门包村机制统筹协调、有机配合、整体配合推进镇法治政府建设。在日常工作中,党委政府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法治政府专项知识的培训,平时利用周一例会工作部署机会,直接和间接学习依法治理的先进经验和事例,潜移默化地强化干部法治理念和思维。
(九)抓好中央、省、市、区督察后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对于花溪区2019年法治政府全面督察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台账,我镇举一反三,针对基层政府中机制体制障碍、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和担当的工作职责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不浓问题,我镇对标对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改。在体制机制上理顺,在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上进行提高,在宣传上创新方式方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一)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我镇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明确镇党委书记为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第一责任人,镇政法委书记和派出所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村支书为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第一责任人,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为广泛发动辖区群众和企业、事业单位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群众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坚持黑恶势力线索排查报送制度,组织全镇各部门各村滚动开展黑恶势力线索排查,每月上报线索排查情况。2020年度未收到黑恶势力线索。总结工作建立健全制度推进扫黑除恶工作逐步向制度化常态化转移。
(二)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
多次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邀请镇村法律顾问专题讲课。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晓率进一步提升。
(三)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宣传
2020年燕楼镇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通过制作墙体广告、横幅、五级微信联盟、政府政务大厅的电子屏滚动播出、宣传展板、手机微信视频、统一集中收看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的视频、经济半小时、焦点访谈涉及法治焦点问题的视频、制作发放宣传品等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开展宣传,让党员干部和广大村民真真实实地体会到法治建设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贯彻落实省、市、区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积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认真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没有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现象。
(二)按照国家要求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8〕118号)等文件要求,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各部门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三)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依法防控
自新冠肺炎发生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密切关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迅速组织全镇机关干部、各村两委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有关会议精神,制定了《燕楼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及其他相关制度,严格落实依法防控。
(四)政务服务事项进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落实网上办理和“一窗”分类受理
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中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积极行政、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开、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在政务大厅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和“一窗”分类受理,根据乡镇涉及业务情况,分别设立了村镇、社保、卫计合作医疗、民政等窗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服务管理理念和方式,通过制度机制坚决清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转发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要求,组织各部门认真审查该部门是否制定违反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尤其是领导小组、指挥部、联席会议等临时行政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经核查,未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制定的违法规范性文件。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按照区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清理职责,清理范围,细化了清理办法,提出清理目标要求。对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挂钩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自查清理,我镇迄未发过以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配套实施制度和遵守程序情况
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凡是涉及重大决策的事项,在制定实施方案时要经过征求群众和村级的意见(公众参与)、重大项目前期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专家论证)、重大项目实施前进行市场及环境的评估报告(风险评估)、项目实施前村民代表会和镇党委会议作出集体讨论(集体讨论决定)、作出决定后要及时进行公示。
(二)依法制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标准
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强化决策责任,保证决策质量,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避免因决策失误或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我镇制定了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十一项目录清单,主要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利益。
(三)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在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方面,都充分征求听取镇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让法律顾问参与为政策决策把好法律关,保障依法行政。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记录制度和审核制度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制度及审核制度实施意见》,制定了《燕楼镇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燕楼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燕楼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
在日常行政执法方面,严格执行行政强制的规定,实行程序化“一催二辩三公告”的法定程序,行政执法前,要进行公示,执法过程中,利用执法记录仪进行现场实时记录全过程,涉及执法决定向区级相关部门进行事前报备审核。
(二)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情况
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整合行政执法队伍,完善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三)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及配备执法记录仪
燕楼镇具有行政执法持证人员共有8人,主要是卫计办、村管所和安监站工作人员,共计8人。
行政执法证的资格管理由综治办统一登记造册,按程序报请上级审核,统一更换发放新证。不存在无证执法、合同工执法情况。我镇购置有专用行政执法记录仪,明确由城管队进行管理。在每次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征地拆迁、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行政执法记录仪,做到执法过程全过程记录。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报备行政决策性事项、行政规范性事项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报告(报备)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二)严格执行法院判决裁定
不存在对法院生效裁定不履行的情况。
(三)配合反馈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建议或意见书
今年未收到司法机关的司法建议、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收到行政复议机构意见书后,我镇及时进行了调查和反馈。
(四)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
今年,我镇行政案件在南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次,镇政法委书记出庭应诉,镇法律顾问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代理应诉。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着力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2020年度,我镇无公开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的情况。为防范出现行政诉讼败诉情况的出现,我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注重培训和提升全体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加大行政法、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基本知识学习培训力度,树立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并且在日常工作开展上,注重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及时化解工作,减少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带来的行政诉讼的败诉。
(二)有效作出行政决定、配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2020年燕楼镇作出行政处理决定1起,行政复议案2起,行政诉讼案1起。
(三)制定行政裁决事项清单
根据本镇的经济社会和涉及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征求各部门意见和建议后,共制定行政裁决两项,分别是土地权属争议纠纷和林地林木权属争议纠纷。已经报备区司法局。
(四)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的融合及机制建立
今年燕楼镇针对矛盾纠纷,进行了整合资源,成立了燕楼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和燕楼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把日常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以及12345热线进行融合,依法及时调解处理办结群众来信来访26件,12345市长热线受理78件,处理78件。
(五)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领导和保障
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镇政府聘用有法律顾问,在区司法局支持下,辖区的8个村都聘任了村法律顾问,为依法治村工作提供了专业人员保障。
(六)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
镇辖区8个村分别都配备有人民调解员,负责各村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全镇现有村级人民调解员9名,其中同心村2名。
九、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要求,我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形成主要领导督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督导分管部门和联系村层级监督工作机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针对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常务副组长由镇政法委书记担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村支书为成员。
(二)“七五”普法宣传推进法治建设
“七五”普法以来,按照区委、区政府“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总体要求,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加强领导,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加强“七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普法活动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和镇长为组长、镇领导班子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村支书为成员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司法所负责“七五”普法的日常资料收集工作。要求各部门针对与其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普法工作,各村积极配合开展普法工作。6月份通过区“七五”普法成效验收。
(三)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情况
镇领导干部认真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了领导班子党委会前定期学法制度,把宪法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举办了两期法治专题讲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按照要求完成了学法任务。全镇在编干部参与完成法宣在线学习任务。
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日常学法用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新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为主要内容,健全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党委中心组学法、全体干部集体学法、法治培训的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四)领导班子旁听庭审
在收到区人民法院通知后,镇相关领导都积极参与旁听庭审。
十、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在镇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总结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镇党委会于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听取了全镇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镇政府组织召开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进一步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适合本镇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三)对照《花溪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要求开展了查漏补缺。